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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森林防火百日大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2-11-27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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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朝花府发〔2012〕68号
 
广元市朝天区花石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森林防火百日大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为认真贯彻执行朝天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森林防火百日大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经乡党委、政府讨论通过了花石乡《森林防火百日大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花石乡 “森林防火百日大宣传”活动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努力形成全社会关注森林防火,参与森林防火,支持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全力防范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林区稳定,根据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森林防火百日大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的精神,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普及森林防火知识、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切实维护生态安全为目的,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主渠道作用,动员各方面力量,创新方式。丰富内容,开展多渠道、全方位、广覆盖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大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推进我乡森林防火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安全用火意识,提高全社会参与森林防火工作的积极性,切实提高森林火灾防范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
三、活动步骤
(一)组织发动。成立以乡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以党政办,林业站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制定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三进”,森林防火宣传进校园“六个一”;悬挂、张贴横幅、标语等活动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典型火灾案例,防火警示信息,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三)检查总结。活动结束后要进行全面自查总结,找到活动中好的做法和存在的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扬长避短,并形成书面材料。
四、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在辖区内重点地段制作中小型森林防火标语牌,盘龙村的两河口,金花村村委会,花石村店子上,哨楼村村委会,梧桐村河口上。
(二)用石灰、油漆在林区及道路书写森林防火标语,各村应不少于12幅。
(三)在乡政府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或举办专栏。
(四)指导乡中心校开展好森林防火知识讲座和“小手拉大手防火保平安签名活动。
(五)在森林防火期内,认真组织召开好群众会,院子会,切实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
五、工作要求
(一)各村要切实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确保此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切实加强督查,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宣传效果差的要通报批评。
(三)及时做好森林防火动态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各村要把活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上报乡政府,以便推广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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