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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宣河乡村财乡管制度》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2-12-06   发布机构: 宣河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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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宣委发〔2012〕42号
 
中共朝天区宣河乡委员会
朝天区宣河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宣河乡村财乡管制度》的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为规范村两委工作职责,明确村干部工作责任,做到照章办事,有人管事,经乡党委研究,特制定《宣河乡村财乡管制度》,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十日
 
 
宣河乡村财乡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提高集体资金使用效益,保护集体资金的合法权益,巩固壮大集体经济,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管理形式
第二条,成立村财乡管办公室,取消各村会计,各村的经济业务由村财乡管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设立帐户进行核算。
第三条,集体经济组织按村、组保持原有的独立核算单位不变,资产、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不变。
第四条,村财乡管办公室内设主任1人,总会计1人,出纳人员由各村自行选任。
第五条,以村组为报帐单位,设一名出纳报帐员,负责票据和现金管理工作。
第六条,村级收取和支付各类款项时一律使用标准化凭证,各村收款凭证由村财乡管办公室负责盖章,村出纳报帐员统一到村财乡管办公室领取,村财乡管办公室要进行登记,收回现金入库时核对票据。
第七条,村财乡管办公室要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各种会计报表、凭证、帐簿财务收支计划等,按规定的保管年限进行归档管理。
第三章 财务人员管理职责
第八条,村财乡管办公室主任职责
1、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在村的各项经济政策、法律、法规。监督和实施财务收支执行情况。
2、主持编制各种财务报表并及时上报。
3、充分发挥财务管理的监督作用,协助主管领导开展好财务分析,深入实际的贯彻民主理财和村务公开制度。
4、审核处理好各种原始单据,月末复核会计凭证,并审计盖章负责,达到帐帐、帐表、帐据、帐物、帐实五相符。
5、指导办公室人员按照办公室工作标准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做好本职工作,为领导提供可靠的数字依据。
第九条,村财乡管办公室总会计职责。
1、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2、负责各种财务报表的编制工作。
3、负责指导手工记帐,票据整理、装订、归档工作。
4、负责微机输入、输出记帐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确保数字的合法性。
第十条,出纳报帐员主要职责
1、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按时进行报账,报账时间为每月30日,把一个月所发生的收支票据交到村财乡管办公室。
3、坚持原则,按章办事,对不符合手续和不合理的原始凭证坚决拒收。
4、完成各项统计报表工作。
5、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容进行帐目公开。
第四章 货币资金管理
第十一条,凡是村组集体收入(土地征用占用费、青苗补偿费、引资国家调补等资金),必须及时足额的交到村财乡管办公室,不准坐支,不准私设小金库,不准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村财乡管办公室将对各村组集体收入跟踪审查。
第十二条,审批权限和程序
1、所有现金支出必须经村廉勤监督委员会同意,现金支出额度在1000元以内的由村干部会签,乡分管财政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由乡党委批准,分管领导签批。
2、村里出售集体资产,出租出售土地,招商建厂,兴办公益事业,必须先请示,待批准后方可实施。
3、各村凡是当月发生的收支票据,必须详细清楚,并具备村主任、出纳员、经手人、廉勤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乡分管财政领导签字后,交到村财乡管办公室审计入帐核算。
4、严禁高息借款,按照政策规定化解村级债务,决不允许发生新的村级债务。
第五章 集体积累资金、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十三条,对于现有积累资金和今后提取或形成的积累资金,必须及时足额交到村财乡管办公室,不准占用挪用。
第十四条,村所有房屋及建筑物,机动设备,管理用具,经济林木要登记入帐、定期盘点达到帐物相符。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各级财会人员及村干部要严格执行本制度,否则要追究责任。
第十七条,本制度如与上级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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