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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工作职责
发文日期: 2012-12-12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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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监督、检查村和单位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的落实。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
二、负责辖区内计划生育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上报和交流工作。在上级人口计生部门指导下建立镇计划生育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
三、组织并指导村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营造良好的计划生育舆论氛围。
四、负责辖区内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协助上级政府人口计生部门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征收社会抚养费,推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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