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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工作职责
发文日期: 2012-12-12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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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一监督全乡范围内的水资源管理(含地表水、地下水)工作。
    二、指导全乡水利工作,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管理农村水利技术开发、水利新技术推广、安全饮水工作。
    三、承担乡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全乡防汛、抗旱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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