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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环保局积极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
发文日期: 2012-12-12   发布机构: 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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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区市场经济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区环保局认真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排查辖区内的“十五小”、“新六小”、无环评手续、无排污许可证等企业。无环评手续、无排污许可证的企业责令其限期补办环保手续。对已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实现达标排放的单位,限期完成污染防治设施。对不符合环境保护审批条件,未办理环保审批而持有相关证照的单位,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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