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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区汪家乡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2-12-13   发布机构: 汪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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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教育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我乡实际,现就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为广大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对于保证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和维护社会稳定至关重要。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学校教育的首要职责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预防为主”的思想意识,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把防范学校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统筹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强化学生安全是学校第一要务的思想,从保障学生安全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认真抓好校园安全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学校安全管理中的隐患问题。
二、加强管理,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各部门要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制度建设。督促指导各类学校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和制度。  
(一)各中小学幼儿园必须建立和完善各项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学校安全管理领导责任制、师生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制度和师生外出活动审报制度,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和少年儿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机制。  
(二)各有关部门要定期组织对校园内外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该整治的要立即整治,该停止使用的停止使用,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校内基础设施和重要部位,要立即采取措施整改,对一时整改不了的危险设施,要采取特殊措施暂停使用。  
(三)学校文化体育活动和集体组织活动要有周密计划和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四)重视学生交通、溺水、触电、雷击、食物中毒等事故预防工作,进一步完善校园消防、交通、食品卫生等安全制度。不出租校园场地停放社会车辆,不组织学生从事易燃、易爆、有害、有毒等危险品生产和经营活动。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管理,做好学生食堂的管理,以确保学生安全。各有关部门要监督有关学校专项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做好跟踪落实。  
(五)建立和完善寄宿制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实行严格的夜间值班和巡查制度,精心选择和安排政治过硬、经验丰富、身心健康的教师,对学生进行安全指导和必要的管理,确保寄宿制学校学生的安全。  
(六)加强教师队伍的师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教师队伍的安全意识和工作能力。
三、开展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加大安全教育力度,在课时中开设安全教育课,以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一)要科学安排安全教育的师资、课程、课时、合理选用教材,大力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开展逃生、救护演练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切实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提高他们安全防护、自救等技能。  
(二)各部门、学校要通过报刊、校报、墙报、挂横幅、警示牌、班会等方式向广大师生开展安全教育,教育中小学生加强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自觉远离危险地区,注意餐饮卫生。  
(三)学校要继续做好法制副校长和安全辅导员的配备工作,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  
四、加强校园周边治安专项整治,不断优化校园环境  
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校园周边治安专项整治工作,建立有效的安全工作协作机制。对危害师生利益、安全事故易发的场所及学校周边环境认真整治,加强监管。派出所要加强对学校周边地区和学生经常出入的重点地区的治安巡逻,强化治安管理,同时加大力度,打击侵害学生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校园及周边各类违章建筑、各类非法经营活动的查处,为师生创造安全、健康的学习生活环境。  
五、完善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管理领导责任制建设  
有关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承担本地区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是主要的具体责任人。制订学校安全工作预案,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各学校要建立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建立和完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保证学校安全工作有人抓、有投入、有人管,常抓不懈。综治、公安、卫生、司法、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加强部门协调,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定期开展校园安全工作的专项整治行动。各学校要加强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不得瞒报、漏报。                    
 
年九月四
 
主题词:学校 安全管理 通知
汪家乡党政办                        2012年9月4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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