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区汪家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建省级法治县(区)活动宣传方案》的通 知
索 引 号 : 008463683/2012-09999 | 发布机构: 汪家乡 | 成文日期: 2012-12-13 |
发布时间: 2012-12-13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各村民委员会:乡属各部门:
现将《创建省级法治县(区)活动宣传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七月十日
主题词:法治 宣传方案 通知
汪家乡党政办公室 2012年7月10 印
创建省级法治县(区)活动宣传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省级法治县(区)创建工作,营造浓厚法治县(区)创建的社会氛围,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法治县(区)创建的积极性,针对宣传工作,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以下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在省级法治县(区)创建工作中,宣传工作对于发动干部群众,推动工作开展,营造迎检氛围,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各尽其职,各展所长,采取多种形式,迅速形成强大舆论声势。为把宣传活动落到实处,建立以乡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整个宣传活动的组织协调。
二、强化措施,突出宣传内容
各级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具体要有“七个一”,即:有一个切实可行的宣传工作计划;有一个有效的经常性工作机制;有一个反映法制建设的宣传专栏;有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活动;有一支专兼职的宣传队伍;有有一批示范性的先进典型;有一套具体实际的宣传资料。各级各部门要在本部门、本辖区、本行业迅速掀起法治县(区)创建宣传活动的高潮。
在宣传内容上,一是大力宣传中央和省、市、区关于依法治理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更加准确理解和把握全区普法依法治理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重点工作和主要措施;二是大力宣传区委、区政府建设法治县(区)的坚强决心,增强全社会创建意识,把区委、区政府的决策变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三是动态宣传各级各部门开展法治县(区)创建推进情况,以及创建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取得的明显成效,指导和推动各项工作更好更快的发展;四是充分宣传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全区法制建设的热烈反响和大力支持,进一步激发他们的主动性;五是大力宣传政府依法行政、群众依法办事的典型案件、典型事例、典型人物,强化正面引导。
三、明确责任,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
在法治县(区)创建中,要坚持地域管辖的原则,明确宣传责任。要把法治县(区)创建宣传的触角延伸到企事业单位,延伸到基层,延伸到千家万户,从基层基础抓起。并结合实际,以提高管理对象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为目标,加强宣传的针对性。
在开展法治县(区)创建工作中,充分利用宣传媒介,多管齐下。在街道悬挂宣传标语。结合送法下乡和法制宣传进社区活动,到集镇社区,现场解答群众咨询,散发宣传资料。通过在学校上法制课和全面开展司法、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并针对重点人群强化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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