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8月31日 星期五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新媒体矩阵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朝天区汪家乡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 详情
朝天区汪家乡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文日期: 2012-12-13   发布机构: 汪家乡
【字号:
打印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属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根据省委、省政府“加强计划生育村级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总体要求和朝天区稳定省级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先进县(区),我乡为继续推进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结合我乡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好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严格依法办事,深入开展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稳定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合格村,使之达到“有人管事”、“有章理事”、“有钱办事”的目的,真正让广大群众满意,努力提高我乡计划生育工作整体质量和水平,为建设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思路
    开展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必须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以制度治村、民主管理、优质服务,以制定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完善合同协议管理,村务公开等环节。形成党支部、村委会、计生专干、计划生育协会组成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为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生育的优质服务,把广大群众的思想凝聚起来,把广大群众的行为统一起来,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三、具体做法
     1、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的领导,调整充实了以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计生、民政、财政、妇联、广播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计划生育群众自治领导小组。各村也要充实村级计划生育群众自治领导小组。做到目标明确,分工协作,确保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2、逐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各村必须在去年的基础上,要以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条例”为准绳,结合本村实际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和逐步完善《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章程》,使《章程》条款必须合法,可操作。并经过村民代表审议通过,再广泛宣传到户,使之家喻户晓。各村根据《章程》的规定,规范对计划生育协议的管理,通过协议管理使双方明确各自的义务与责任,使广大的已婚育龄夫妇能够自觉遵守计划生育,以此实现计划生育基本目标。
     3、实行目标管理,加强“两包一挂”责任制。为使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落到实处,职责明确有人办事,权力下放有权办事,资金到位有钱办事,实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和工作经费与村干部工作报酬奖惩挂钩。各村要按照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合格村”创建标准进行实施,考核成绩在95分以上为一等奖,奖励现金500元,90—95分为二等奖,奖励现金300元,85—90分为三等奖,奖励现金100元,年底将进行考核验收,奖惩兑现。
     4、健全管理制度,搞好优质服务。实行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必须建立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制度,村民代表议事制度和计划生育协会会员活动制度。突出村务公开,实行村民监督,加强村级管理三个环节,村务公开本村的二孩审批、出生人口、违法生育对象及处理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组织作用,开展会员联系户等协会活动,让村民代表参与计划生育重要事务,形成村级监督管理网络。认真组织开展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确保育龄群众的身体健康。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广泛宣传流出人员流出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出的已婚育龄妇女必须每半年寄回孕检证明,从而充分调动广大村民参与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四、工作要求
各村要在往年开展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章程》《计划生育公约》内容,并完善自治协议,继续与已婚育龄夫妇签订计划生育自治协议,努力创建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合格村。时间安排:5月10日至30日广泛宣传,收集群众意见,拟定和完善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章程(草案)》、《计划生育公约(草案)》和《群众自治服务协议(草案)》,6月1日至6月10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群众自治《章程》、《计划生育公约》、《计划生育自治服务协议》,6月11日至6月30日与已婚育龄夫妇签定《计划生育自治服务协议》;7月1日至7月20日各村自查和整改;7月21日至30日乡组织检查,将检查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主题词:计划生育 村民自治 实施意见
 抄送: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主办: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标识码:5108120013    蜀ICP备12028058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1202000001号
电话:0839-8622290    举报邮箱:mashangban@gyct.gov.cn   
举报电话:0839-8621118   信函邮寄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行政中心5楼533室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