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8月31日 星期五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新媒体矩阵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关于学习宣传《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情况的报告 » 详情
关于学习宣传《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情况的报告
发文日期: 2012-12-18   发布机构: 区审计局
【字号:
打印

关于学习宣传《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情况的报 

 

区防震减灾局:

按照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宣传部、广元市朝天区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广元市朝天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广朝委宣发〔201228号)精神,我局多措并举,狠抓《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并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2531日由四川省第十一届人代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2101日起实施。按照有关通知精神,针对审计工作开展的实际需要,为加强审计人员对《条例》的认识和理解,我局把《条例》的学习当作一次审计法律知识学习来抓,将《条例》印发到各股室自学研读,再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条例》进行深度的学习,力求能掌握《条例》内容。局领导要求把学习《条例》与审计业务相结合,加强对《条例》的理解,做到真学、真懂、真用。通过学习大家表示,要准确理解、熟练掌握《条件》的各项规定。

二、狠抓落实,成效显著

学以致用。区审计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条例》。通过学习,让全体审计干部进一步了解和认识《条例》,对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区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抓好9月《条例》宣传,我局制作永久性宣传标语1幅,利用政务公开栏设置《防震减灾知识》1期,并在朝天街头认真开展了《条例》的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通过宣传,防震减灾知识得到进一步升华,防震减灾工作的监督检查、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资金和物资及社会捐赠款物使用情况的监督得到加强。

专此报告

 

 

 

一二年九月十七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主办: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标识码:5108120013    蜀ICP备12028058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1202000001号
电话:0839-8622290    举报邮箱:mashangban@gyct.gov.cn   
举报电话:0839-8621118   信函邮寄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行政中心5楼533室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