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宣传《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情况的报告
关于学习宣传《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情况的报 告
区防震减灾局:
按照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宣传部、广元市朝天区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广元市朝天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广朝委宣发〔2012〕28号)精神,我局多措并举,狠抓《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并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2年5月31日由四川省第十一届人代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按照有关通知精神,针对审计工作开展的实际需要,为加强审计人员对《条例》的认识和理解,我局把《条例》的学习当作一次审计法律知识学习来抓,将《条例》印发到各股室自学研读,再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条例》进行深度的学习,力求能掌握《条例》内容。局领导要求把学习《条例》与审计业务相结合,加强对《条例》的理解,做到真学、真懂、真用。通过学习大家表示,要准确理解、熟练掌握《条件》的各项规定。
二、狠抓落实,成效显著
学以致用。区审计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条例》。通过学习,让全体审计干部进一步了解和认识《条例》,对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区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抓好9月《条例》宣传,我局制作永久性宣传标语1幅,利用政务公开栏设置《防震减灾知识》1期,并在朝天街头认真开展了《条例》的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通过宣传,防震减灾知识得到进一步升华,防震减灾工作的监督检查、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资金和物资及社会捐赠款物使用情况的监督得到加强。
专此报告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七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