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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区畜牧食品局关于落实农业部发布的2012年第一期兽药处活动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2-12-19   发布机构: 区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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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朝牧发〔201240

 

 

广元市朝天区畜牧食品局

抽检情况及开展第二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局内各股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开展假兽药查处工作大力实施四川省2012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根据省畜牧食品局安排部署,现就有关具体工作安排于后,请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认真落实。

一、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要网上下载并认真学习《农业部关于发布2012年第一期兽药抽检情况的通报的通知》(农医发[2012]9号)和《农业部关于开展第二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农医发[2012]11号)文件精神,全面熟悉不合格兽药产品、假兽药、非法生产企业及其兽药产品。下载农业部文件网址:中国兽药信息网(www.ivdc.gov.cn

二、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要及时组织开展兽药专项检查工作,对辖区内所有的兽药销售网点、养殖场(大户)进行排查,一旦发现有附件中所列的不合格兽药产品,要立即上报局兽医兽药股,依法进行清缴、销毁,并对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实施处罚。

三、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要抓紧抓好兽药检查专项行动,务必在712日前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区畜牧食品局。

特此通知

 

 

 

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主题词:畜牧业  兽药抽检  查处活动  通知

  抄送:市畜牧食品局,区食安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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