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区畜牧食品局关于落实农业部发布的2012年第一期兽药处活动的通知
广朝牧发〔2012〕40号
广元市朝天区畜牧食品局
抽检情况及开展第二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局内各股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开展假兽药查处工作大力实施四川省2012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根据省畜牧食品局安排部署,现就有关具体工作安排于后,请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认真落实。
一、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要网上下载并认真学习《农业部关于发布2012年第一期兽药抽检情况的通报的通知》(农医发[2012]9号)和《农业部关于开展第二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农医发[2012]11号)文件精神,全面熟悉不合格兽药产品、假兽药、非法生产企业及其兽药产品。下载农业部文件网址:中国兽药信息网(www.ivdc.gov.cn)
二、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要及时组织开展兽药专项检查工作,对辖区内所有的兽药销售网点、养殖场(大户)进行排查,一旦发现有附件中所列的不合格兽药产品,要立即上报局兽医兽药股,依法进行清缴、销毁,并对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实施处罚。
三、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要抓紧抓好兽药检查专项行动,务必在
特此通知
主题词:畜牧业 兽药抽检 查处活动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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