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元市朝天区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法规范推进动物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全面掌握动物疫病发生规律,科学判断动物疫病发生风险和流行趋势,系统评估动物疫病流行状况和防控效果,不断提升主要动物疫病预测预警和防控水平。
二、调查方式
依据不同调查目的和任务,设置以下三种调查方式:
(一)常规流行病学调查
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在重点地区设置流行病学调查点,持续监视动物养殖、免疫、流通、屠宰环节的风险因素变化情况,结合特定动物疫病的血清学和病原学监测结果,预测疫情发展趋势,评估疫病防控效果,提高防控工作的针对性。具体方案见附件1。
(二)紧急流行病学调查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
1、怀疑或确认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
2、怀疑或确认发生疯牛病等外来动物疫病;
3、猪瘟等主要动物疫病流行特征出现明显变化;
4、牛瘟等已消灭疫病再次发生;
5、较短时间内出现导致较大数量动物发病或死亡,且蔓延较快疫病,或怀疑为新发病。
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及时组织追踪调查,寻找风险因素、判断扩散趋向、评估防控效果,提高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置工作的科学性。具体方案见附件2。
(三)指定流行病学调查
在有外来病、新发病发生风险,或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和环境气候变化等自然因素对动物疫病发生流行造成影响、或重大节日、大型赛事和重要活动期间需要评估疫情发生风险时,区畜牧食品局根据农业部和全区实际需要,指定开展动物流行病学调查,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制订指定动物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
三、职责分工
1、区畜牧食品局根据全区动物疫病防控状况,制定和发布全区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方案。
2、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负责全区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的组织实施、分析评估、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汇总全区流行病学调查信息和检测数据,组织区级动物流行病学调查专家评估会商动物疫病流行趋势。
3、各乡镇依据本方案,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辖区内组织实施。
4、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指定专人负责辖区内动物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组建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组,具体实施辖区内流行病学调查和评估工作。
5、乡镇动物疫情测报站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承担指定区域内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定期报送流行病学调查信息。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区畜牧食品局已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纳入各乡镇动物防疫考核的重点工作内容,切实加强领导。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对各地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区畜牧食品局将对组织和技术力量落实不到位的乡镇站进行通报批评;对影响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造成疫情扩散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2、科学规范、协调一致。按照本方案规定的范围、程序和要求,各乡镇要全面、规范、及时地开展常规流行病学调查、紧急流行病学调查和指定流行病学调查。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结合2012年朝天区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协调各乡镇形成合力,有序开展全区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强化支持、健全机制。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强化技术支持,建立健全会商机制,系统、规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准确报送信息。要强化流行病学调查技术培训和分析评估工作,定期组织区内动物流行病学调查、交流,总结近期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工作,评估动物疫病流行趋势,为动物疫情预测预警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附件:(1) 常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方案
(2) 紧急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方案
附件(1):
常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方案
一、测报站基本信息调查
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乡镇要按照国家动物疫情测报站要求,定期做好数据、信息报送。
二、常规流行病学调查
(一)禽群疫病定点流行病学调查
1、目的:了解禽群禽流感和新城疫等主要禽病的感染、免疫和病原变异等情况,分析流行趋势,为全区禽病防控提供措施建议。
2、内容和方式:
(1)日常流行病学调查:一是按照“四定”即,定点,定时,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每月对定点乡镇的养禽场、自然村和兽医门诊的家禽存栏、出栏、发病、死亡和诊疗等信息进行调查、收集,掌握辖区内禽群疫病的总体发生流行情况,并填写定点流行病学调查月报表,并于次月10日前上报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乡镇根据辖区内实际,合理制定调查点并组织实施日常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同时将调查情况月报表于每月末5个工作日内上报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健康禽抽样监测:区内每季度选择定点乡镇的1个蛋(肉)鸡场、2个自然村和1个活禽交易市场,各采集血清样品20份,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和鸡新城疫免疫抗体检测,检测结果于下一季度首月10日前报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受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情况随机抽取备份样品进行复核。
(3)发病禽病料送检:区内发现发病死亡禽只,各乡镇要及时采样送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猪群疫病定点流行病学调查
1、目的:掌握猪群疫病发展趋势;监视猪群疫病主要病原流行情况,为全区猪病防控提供措施建议。
2、内容与方式:
(1)日常流行病学调查: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每月对定点乡镇的养猪场、自然村和兽医门诊的生猪存栏、出栏、屠宰、发病、死亡和诊疗等信息进行调查收集,掌握辖区内猪群疫病的总体发生流行情况,并填写定点流行病学调查月报表,于次月10日前上报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乡镇将每月调查情况月报表于每月末5个工作日内上报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健康猪抽样监测:区疫控中心每季度选择定点乡镇的1个猪场、2个自然村和有屠宰场的乡镇选择1个生猪屠宰场各采集血清样品10份,进行猪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抗体检测,检测结果于次月10日内报市疫控中心。各乡镇将抽检情况于季末5日内报送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情况随机抽取备份样品进行复核。
(3)发病猪病料送检:各乡镇发现发病死亡猪只,随时采样送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牛羊疫病定点流行病学调查
1、目的:掌握牛羊等反刍动物口蹄疫、结核病和布鲁氏杆菌病感染及发病情况,分析流行特点和风险因素,为全区牛羊等反刍动物疫病防控提供措施建议。
2、内容和方式:
(1)日常流行病学调查:根据区内实际,区疫控中心每月对设立的定点牛羊存栏、出栏、发病、死亡和诊疗等信息进行调查收集,掌握牛羊疫病的总体发生流行情况,并填写定点流行病学调查月报表,于次月10日前报市疫控中心。各乡镇要认真组织实施并将调查情况月报表于本月最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健康牛羊抽样监测:区疫控中心每半年对定点乡镇的牛羊进行1次结核、布病检测;每季度在定点的乡镇采集血清样品10份,进行牛羊口蹄疫O型免疫抗体检测,检测结果于下一季度首月10日前报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3)发病牛羊病料送检:各乡镇发现发病死亡牛羊,随时采样送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附件(2):
紧急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方案
一、目的任务
(一)界定疫病发生情况,分析可能扩散范围,提出防控措施建议,提高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
(二)探寻病因及风险因素,分析疫情发展规律,预测疫病暴发或流行趋势,评估控制措施效果,增强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
二、范围
怀疑或确认发生以下情况时,各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启动紧急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并及时填报紧急疫情调查表: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炭疽、狂犬病;
(二)小反刍兽疫、疯牛病、痒病、非洲猪瘟等外来动物疫病;
(三)猪瘟、新城疫、布鲁氏菌病、结核病、蓝舌病等主要动物疫病发病率或流行特征出现异常变化;
(四)牛瘟、牛肺疫、马鼻疽等已消灭或基本消灭疫病再次发生;
(五)较短时间内出现导致较大数量动物发病或死亡且蔓延较快的疫病,或怀疑为新发病的。
三、工作程序
(一)区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紧急疫情报告后,应立即核实信息,进行初步调查并按规定报告疫情。
区牧食品局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当地畜牧兽医站现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二)现场调查人员进一步核实情况后,参照相应紧急流行病学调查表的要求,采集关信息,填写调查表。
(三)现场调查人员应根据调查获取的信息,描述动物疫情现状(空间、时间和群间分布等),分析疫病来源,判断疫病发展趋势,提出控制措施建议,形成调查评估报告。怀疑疫情扩散时,应在高风险地区开展追踪调查。
(四)市级流行病学调查专家组要对现场调查人员形成的调查评估报告及其结论进行审核。
四、工作要求
(一)市流行病学调查专家组要对现场调查人员形成的调查评估报告及其结论进行审核,审核意见作为重大动物疫情解除封锁的重要依据。
(二)疫情解除封锁前,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将流行病学调查表、现场调查评估报告及市级流行病学调查专家组的审核意见报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明确专人负责动物流行病学调查表填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