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8月31日 星期五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新媒体矩阵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朝天区畜牧食品局2012年防洪预案 » 详情
朝天区畜牧食品局2012年防洪预案
发文日期: 2012-12-19   发布机构: 区农业局
【字号:
打印

广元市朝天区畜牧食品局2012年防洪预案

 

为切实抓好畜牧系统防洪工作最大限度保护人员和生命财产安全,特编制2012年度防洪抢险预案。

一、基本原则

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布置,保证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团结抗洪。

二、基本目标

发生警戒水位洪涝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无人员伤亡,不发生险情、疫情;灾后5日内恢复正常工作,发生特大洪灾时做到人员无伤亡,灾后1周内恢复正常工作,不发生疫情,搞好生产自救工作。

三、洪水级别

警戒水位:警戒水位为501.00米,洪水重现期5年一遇,洪水至朝天城区潜龙桥。

保证水位:保证水位为503.50米,洪水重现期16年一遇,局机关院坝进水。

超标准洪水:超过保证水位的洪水,洪水重现期30年一遇,军师街、中山街、政府街等主要街道进水。

四、防御方案

(一)警戒水位至保证水位洪水防御

1、当洪灾等级确定为警戒水位时,局机关人员取消出差和休假,实行24小时值班,随时做好与水文、气象部门的联系,同时做好抢险准备。

2、当洪灾等级确定超过警戒水位1.5米时,局领导到位,随时掌握洪水情况变化趋势,做好防洪物资调用准备和抢险队伍召集,一旦出现险情,立即投入抗洪抢险。

(二)保证水位洪水防御

当洪灾等级确定为保证水位时,局领导坐阵指挥,全面调度抗洪抢险。抢险重点区域为办公楼一、二楼,具体为:局办公室负责打开一、二楼的房门、窗、关闭电源,局机关各分队按划定责任区迅速转移登记物资到办公楼三、四楼指定位置,并负责物资妥善保管。值班人员负责24小时值班,随时做好与水文、气象部门的联系,做好应急准备。

(三)特大洪水防御

当洪水等级确定为超保证水位时,全局进入防洪紧急状态,所有人员投入抗洪抢险。局机关所有物资全部转移,局办公室负责打开所有门窗、关闭电源,保证运输车辆。计财股负责采购充足食品和饮水等,保证3天以上抗洪生活供养。局机关各分队按划定责任区迅速转移登记物资到区防汛指挥部指定位置,计财、人事股各类物资要落实专人负责保管,其余由划定责任组妥善保管。局机关在8小时内完成所有抢险工作,根据情况,局领导确定留守人员,其余人员全部撤离至区防汛指挥部指定位置

洪水退后,各分队按划定的责任区开展清理和回移物资工作,保证在5天内恢复正常工作。

(四)朝天、沙河、羊木、东溪河、转斗、中子、宣河畜牧兽医站要根据洪水等级参照此方案执行

五、山洪灾害防御方案

防汛期间要做好山体滑坡、跨塌、山洪泥石流等威胁生命财产安全的恶性灾害防。重点预防单位有:麻柳、大滩、文安、青林、马家坝、鱼洞、柏杨等畜牧兽医站。

(一)山洪灾害抢险救灾工作由各站制定抢险预案,报区畜牧食品局备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各站要明确责任人,加强山洪灾害的日常监测,落实报警措施和撤离方案,尽量避免造成重大损失。

(三)各站必须在汛前组织人员开展经常性检查,特别是雨前、雨中和雨后对可能滑坡的地带和山体要进行重点检查,及时转移、撤离辖区内受山洪影响的人员和财产安全。

(四)当山洪灾害险情发生后,各站要立即组织抢险,并及时向区畜牧食品局报告情况,区畜牧食品局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协助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六、局机关防汛抢险分工及责任区划分

区畜牧食品局防汛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黄维民担任,全面负责全系统抗洪抢险工作,并带领第1抢险分队开展工作,确保按时按量完成抢险任务。副局长张国峰负责带领第2抢险队开展工作,确保按时按量完成任务。副局长李本洪负责带领第3抢险队开展工作,确保按时按量完成任务。

第一分队:主要由办公室、计财股、人事股人员组成,第一责任人办公室主任,其职责是组织调度人员投入抗洪抢险。负责汛前清点、收集、登记转移物资,并负责院坝、大厅、门卫室转移前的准备工作;抢险时负责该区域的财产转移和灾后自救工作防汛物资准备,保障运输车辆,联系转移场地,落实保管措施,并负责局长室、办公室、计财股物资的转移和灾后自救工作。

第二分队:主要由生产股组成,第一负责人:生产股股长,其职责是组织调度人员投入抗洪抢险。负责做好生产股副局长室、二楼仓库管理室转移前的准备工作;抢险时负责该区域的财产转移和灾后自救工作。

第三分队:主要由饲草饲料股、政策法规股、疫控中心、执法大队组成,第一责任人:执法大队队长,其职责是组织调度人员投入抗洪抢险工作,负责做好饲草饲料股、政策法规股、疫控中心、执法大队办公室及四楼实验室的转移前准备工作,抢险时负责该区域的财产转移和灾后的自救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主办: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标识码:5108120013    蜀ICP备12028058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1202000001号
电话:0839-8622290    举报邮箱:mashangban@gyct.gov.cn   
举报电话:0839-8621118   信函邮寄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行政中心5楼533室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