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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区畜牧食品局重大突发事件工作预案
发文日期: 2012-12-19   发布机构: 区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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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畜牧食品局重大突发事件工作预案

 

为及时、稳妥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我局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区委维稳办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党政领导负总责,党政主干线齐抓共管,解决社会矛盾的主要工作渠道,主管部门的主力军作用充分发挥”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工作总要求,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正确把握依法维护社会公共次序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关系,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做到对群体性事件及其苗头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政治影响和经济损失,确保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努力为全区灾后重建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制环境。

二、组织领导 

进一步完善区畜牧食品局处置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

  长:黄维民    党组书记、局 

副组长:张国峰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文学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本洪              副局长

陈兴玉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甯碧成    正科级干部

姚昌榕    工会主席

  员:   贾文琴    局支部书记、人事股股长 

    杨明陆    生产股股长

    吴臣明    疫控中心主任    

王友文    执法大队大队长

董德平    饲草饲料股股长

    吴攀兰    市场信息股股长

      兽医兽药股股长

领导小组设在局人事股,贾文琴同志负责日常事务。

主要职责:

1、指挥、协调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决定启动或终止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

3、确立相关机构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和分工;

4、决定事件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

三、处置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二)快速响应,相互配合;

(三)依法处置,防止激化;

(四)正确引导,教育疏导。

四、应急处置程序

(一)启动预案

1、群体性事件发生后,工作人员要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小组根据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和可控情况,决定启动预案开展处置工作,明确现场指挥负责人及成员。

2、应急领导小组应迅速通知上级畜牧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做好化解和疏导工作。

3、根据需要,报送公安机关。

(二)现场指挥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迅速到现场,了解引发事件的起因和有关情况,直接与群众代表谈话,听取群众意见,做好疏导教育工作。并根据群众反映的情况和现场情况,研究处置方案,能当场解决的就地解决,不能解决的做好解释工作。

(三)信息报送

群体性事件发生后,案发地畜牧兽医站应按规定程序在30分钟内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

(四)后期工作

群体性事件平息后,对承诺解决的事情,必须依法尽快落实,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没有落实到位的,要进行督促检查加以落实。

五、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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