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朝天水务第十五期
关于解决朝天镇大巴口安置区居民供水
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
区政府第十七期《议事纪要》安排“区水务局和朝天镇负责理顺大巴口居民的供水关系,确保6月底前实现由水务局供水”。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带领相关股室人员多次深入现场开展工作。由于大巴口安置区居民安置中存在一些未解决的遗留问题,使安置区居民不愿意大巴口供水站供水等多种原因,未能如期完成任务。8月23日,我局分管副局长刘贤成再次组织区经信局、朝天镇人民政府、大巴口社区等相关单位人员在大巴口社区办公室召开解决安置区居民供水有关问题的会议(参会人员名单附后)。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会上,区水务局副局长刘贤成介绍了大巴口供水工程基本情况及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大巴口供水工程设计日供水能力500³ m³,该工程于2011年3月开工建设,工程新建150m³高位水池1口,100㎡管理房两层,已安装PE90上水管、PE110下水管,工程于2012年1月全面完工,具备供水条件。目前,大巴口安置区居民由海螺水泥公司供水。
大巴口安置区居民供水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安置区居民不愿意大巴口供水站供水,致使我局无法进场。几年来,安置区居民用水从来没有交过水费,都是海螺水泥公司在给他们供水,如果我局接管供水要收水费,他们不同意,致使我局无法进场供水。二是安置区居民不交水费,海螺水泥公司不愿意继续供水。到目前大巴口安置区居民由海螺水泥公司负责供水,由于大巴口安置区居民安置中一些遗留问题至今未妥善化解,导致安置区居民至今不交水费,截止目前,已欠海螺水泥公司水费达2万余元,海螺水泥公司不愿意继续供水。
会议议定,要尽快解决大巴口安置区居民供水关系。一是分工负责,相互协作,协调解决好大巴口安置区居民供水问题。由朝天镇人民政府负责处理好大巴口安置中的一些遗留问题,做好安置区居民思想工作,让安置区居民愿意大巴口供水站供水。二是大巴口供水站由朝天镇人民政府负责建立用水户协会进行管理。大巴口供水工程属于灾后重建项目村级供水工程。如果我局负责供水,则至少要招聘2名供水管理人员,2名供水管理人员一年的工资福利等至少要6-7万元。安置区供水范围和供水量连1名供水管理人员都不能养活。按照《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第四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城市供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和《四川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农村供水工程的管理应根据工程投资渠道和工程规模,实行不同的管理责任制。以国家和集体投资为主修建的村、组集中供水工程,由工程受益范围内的用水合作组织负责管理,经用户协商同意,也可由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行使用水合作组织的职能”的规定,大巴口供水站由朝天镇人民政府负责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组织安置区居民以及周边农户成立用水户协会,负责供水经营管理。
参会人员名单
刘贤成 区水务局副局长
马元兵 朝天镇副镇长
蒋兴富 区水务局供排水管理股股长
徐 蓉 区经信局干部
马安军 朝天镇水务站站长
赵海燕 朝天镇农业站站长、驻大巴口社区负责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