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爱鸟周”活动的通知
广元市朝天区林业和园林局办公室
转发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爱鸟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林业站、区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水磨沟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
现将《四川省林业厅办公室、四川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爱鸟周”活动的通知》(川林办[2012]15号)文件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于4月底前将活动总结材料上报区林业和园林局野保股。
附件:四川省林业厅办公室、四川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爱鸟周”活动的通知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主题词:林业野生动植物保护 爱鸟周 通知
抄送:市林业和园林局野保科
广元市朝天区林业和园林局办公室 2012年4月13日印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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