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元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2031/2012-09999 |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 成文日期: 2012-12-19 |
发布时间: 2012-12-19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元市朝天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转发《广元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广元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广森防指传〔2012〕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认真做好清明期间值班守护,掌握火情动态,确保信息畅通,做好上传下达,并切实做好森林火灾的应急扑救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广元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二O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主题词:林业 森林防火 清明 转发 通知
抄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林业和园林局办公室,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安办。
广元市朝天区森林防火办公室 2012年3月30日印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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