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区水务局关于机构编制情况的自查报告
索 引 号 : 008462402/2012-09999 | 发布机构: 区水务局 | 成文日期: 2012-12-19 |
发布时间: 2012-12-19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朝水〔2012〕138号 签发人:王含诗
广元市朝天区水务局
关于机构编制情况的自查报告
区委编制委员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11〕22号)、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监察部《关于印发〈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7〕5号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朝天区人事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对局单位人事编制进行认真的核实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和人员基本情况
根据《广元市朝天区水务局主要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广朝府发〔2011〕102号)文件精神,批准我局机关行政编制7个,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区节约用水办公室主任1名(副科级);区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1名(副科级);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1名(副科级)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1名(副科级);总工程师1名(副科级)。
二、机构设置基本情况
(一)内设机构。共设有12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人事科技股)、财务股、规划和计划管理股、行政审批股、水利建设管理股、水土保持股、供排水管理股、防汛抗旱股河道与堤防建设管理股、水务监察大队、水资源股、水产渔政股。
(二)挂靠机构。广元市朝天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副科级);广元市朝天区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副科级);广元市朝天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副科级);广元市朝天区节约用水办公室(副科级)。
三、事业单位下设机构及编制情况
根据《广元市朝天区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广朝府办发〔2009〕122号)和《朝天区水管单位定性定编方案》批复的通知(广朝编委发〔2009〕17号)等文件精神,局机关下设事业机构8个,分别为朝天区河道管理站(副科级)、朝天区水质监测站(副科级,含朝天区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中心)、朝天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科级)、朝天区水产站(副科级)、朝天区堤防工程管理所(副科级)、朝天区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站(副科级)、朝天区城乡供水总站、东山庙水库管理站,核定编制28个。经统计核实,我局现有事业在编人员11人,差编人员17人。
四、工作建议
根据我局工作要求和人事编制现状,目前,局机关严重缺人,差编17人,几个股室不得不合并用人(如:水务监察大队和防汛抗旱股合并、行政审批股和规划计划股合并,水资源股和水产渔政股合并等),很多水利项目的规划、设计及方案编制只有聘请外单位人员进行,严重影响机关工作开展,其次,执法人员与行政业务股室工作人员混用,根本不符合工作要求。因此,建议区委编制委员会根据我局工作实际,逐年引进人才,缓解局机关工作压力,保证工作质量。
广元市朝天区水务局
2012年12月7日
抄送: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委编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