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平溪乡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集中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场镇各单位:
根据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开展集中教育培训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朝天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开展集中教育培训方案〉的通知》的总体安排部署,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平溪乡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集中教育培训工作方案》,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五日
平溪乡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集中教育培训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省、市、区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安排部署及《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年)》精神,切实增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强化行业道德伦理,确保主体责任的落实,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教育培训目的
通过集中培训,使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了解更多党和政府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总体要求,掌握更多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增强守法意识、诚信意识、首责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严格自律,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三、教育培训对象和时间
教育培训对象:辖区内所有食品从业人员,包括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从业人员和农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有关人员,重点是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
教育培训时间:2012年7月25日—8月5日。
四、教育培训内容
这次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为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职业道德和典型案例等,重点突出强调生产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和明确违法生产经营的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突出贯彻近期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
五、教育培训方式及工作步骤
这次集中教育培训工作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地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牵头,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各食品行业的工作特点和各地的实际情况,采取分层、分级集中培训等方式,灵活组织实施,确保每一个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受到一次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实现全覆盖的目标。一是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每个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质量安全管理员进行培训;二是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培训到每一名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三是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从业人员的培训。
教育培训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7月17日—7月25日)。各级各部门广泛宣传集中教育培训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制定培训方案,准备培训教材(教材由各监管部门负责制作),选好师资队伍,安排培训时间。
(二)集中培训(7月25日—8月5日)。一是农业、畜牧、水务、粮食、卫生等监管部门组织对种养殖基地及食品生产经营负责人进行培训,学校食堂负责人及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由教育部门负责安排落实。二是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培训从业人员;三是乡政府组织对辖区内小作坊、小摊贩从业人员培训。
(三)公开承诺。8月5日,全乡将统一开展以“恪守职业道德,守法诚信经营”为主题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承诺签订活动。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组织辖区内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集体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
(四)总结汇报(8月5日—8月10日)。要认真总结教育培训期间的工作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工作措施,并将开展教育培训活动的方案、工作动态、工作总结及相关报表于8月10日前报区食安委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这次针对全乡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开展的集中教育培训工作,是省、市、区政府在当前食品安全形势严峻,已经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特殊时期,为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而安排部署的一项重大行动,一定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本着为国家经济建设健康发展负责、为社会和谐稳定负责、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负责的态度,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这次教育培训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基层政府组织的作用,积极调动社会资源,全力保障工作需要。严禁通过培训进行创收。
(二)确保培训效果。这次教育培训工作以政府领导、部门组织的形式进行。各部门要严密制定教育培训方案,明确培训的重点和目标,建立专门机构,落实专人负责。把这次集中教育培训作为建立生产经营企业诚信制度、落实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好,要建立考核制度,对考核不合格的要重新培训,确保教育培训工作取得实效。乡政府将集中教育培训工作纳入2011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考评内容。
(三)建立公示制度。各部门在培训结束后,要及时将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基本信息和培训、抽检、日常监管情况在各监管部门网站醒目位置进行公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探索建立食品生产经营“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违规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在处罚的同时还要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对进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允许再进入食品行业,使其承担违法的后果,切实扭转违法行为禁而不止的局面。
(四)推行公开承诺。各部门要制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承诺书,明确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者的责任与义务。在教育培训结束后,要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逐一签订承诺书,并向社会公布,加强社会监督和自我约束。
(五)建立长效机制。各部门要以这次集中教育培训为契机,全面深入贯彻国务院《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完善我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不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从业素质,使其合法生产、诚信经营,提升全市食品安全的总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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