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情况的报告
根据《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的通知》(广朝委办〔2012〕79号)文件要求,现将我乡学习贯彻落实《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深刻把握精神实质。
城乡环境就是发展环境,就是投资环境,就是我们生活的环境。环境无小事,城乡环境集中体现了一个地方社会文明程度和全体公民最基本的素质,集中反映出一个地方党委、政府的执政能力和行政能力。
《条例》的精神实质,就是“全民动员,人人有责”,《条例》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各级政府、法人、组织和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法律武器、思想武器和工作武器。过去,我们处理破坏城乡环境的行为没有手段,无法可依,现在,破坏城乡环境就是违法,每一个公民必须遵守,都可以理直气壮地制止。依法治国是国家的基本方略,各级政府、社会法人和公民都要认真履行好自己的法定责任和义务,我乡要依法行政,切实履行职责,指导村组认真督促各村民及相关企业开展好治理工作,各责任区域责任人要做到“守土有责”,切实搞好“门前五包、门内达标”,每个村民都要自觉参与进来,形成全民动员、全民动手的良好治理格局。
二、切实采取措施,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学习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于2011年7月29日经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10月1日起已经正式实施,这是全省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一个里程碑。我乡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积极开展宣传活动,确保环境治理机制落实到位。我乡召开了全体镇村干部参加了《四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的学习。
全体乡干部认真学习了《条例》的背景、意义、内容,倡导干部积极参与环境治理,自觉遵守《条例》规定,做到“三不”——不乱吐、不乱扔、不乱画,养成文明健康有序的生活方式;做到“四节约”——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张纸、每一度电、每一滴油,树立低碳环保机关新形象。会上,讨论氛围良好,全体乡干部纷纷表示将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每一项工作。为确保学习《条例》取得实效,我乡采取了干部自学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学习方式进行。一是做到镇领导干部人手一册、各站所一册《条例》手册,确保全体干部职工都参与到《条例》的学习中来。二是将《条例》的学习贯彻纳入《李家乡2012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并纳入目标考核。三是将《条例》纳入“六五”普法学习内容,列入领导干部学法培训内容。四是每个干部学习笔记中必须要学习《条例》的内容,字数不少于2000字。全乡组织各种学习、培训班5期。
(二)积极开展宣传活动
根据《关于开展第24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我乡领导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把今年的爱国卫生月活动列入重要议程,召开专题会议作安排部署,就活动主题、宣传内容、活动形式进行安排。在主要路段和街道悬挂了5幅宣传横幅标语、设置了宣传台,营造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发放了《条例》宣传册、“保护环境卫生”倡议书、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相关知识等宣传资料350余份;开展了“保护资源,爱护环境,从我做起”为主题的现场签名活动、知识有奖问答活动。同时,在公共场所设置宣传栏、标示牌5个;组织群众性主题宣传活动10余次;出动宣传车10台/次;发放宣传资料一千余份。
在一系列宣传活动中,全乡紧紧围绕宣传主题,采取设立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赠送宣传手册、悬挂标语、交流学习等宣传形式,广泛宣传了相关规定知识,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提升全民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程度,为进一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建设进程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
三、高度重视,成立机构
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贯彻落实条例领导小组,明确了一名分管领导主抓此项工作,并落实了六名保洁人员,加大投入,加强宣传引导,垃圾分类装入垃圾堆放池。添置垃圾清运车一辆,对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清运和处理,解决了农村生活垃圾运输难的问题。
四、建强队伍,强化治理,落实责任
自《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乡进一步加强了保洁队伍建设,提高了保洁人员待遇。在开展城乡环境日常治理工作的同时,开展了大规模集中专项治理,城乡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落实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责任区制度,实行了领导包片、联村干部包村、保洁人员包路段制度。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一项重点工程、系统工程,必须在思想上更加重视、态度上更加坚决、措施上更加有力,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城乡环境问题,深入贯彻《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精神,着力提高我乡农户的文明素质,养成爱卫生、将文明、懂礼貌的良好习惯,形成有效的长效机制,为确保创造一个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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