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平溪乡处置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预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2664/2012-09999 | 发布机构: 平溪乡 | 成文日期: 2012-12-20 |
发布时间: 2012-12-20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各村民委员会,场镇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平溪乡处置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2012 年 4 月 10日
平溪乡处置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预案
为及时正确处置可能发生的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迅速控制和平息事态,化解矛盾,消除隐患,切实维护好全乡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认真贯彻“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按照区委的总体要求,组织、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对所发生的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实施快速、果断、妥善、正确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政治影响和经济损失,确保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乡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平溪乡处置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和平 乡党委书记
蔡联华 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郭丛德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团主席
王富强 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范宗强 乡党委委员、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董文军 乡党委委员、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赵 杰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赵顺义 财政所所长
李 爽 乡党政办主任
侯国丽 乡综治专干
徐自全 水务农机站站长
雷翔元 乡农业站站长
郑长荣 大竹村党支部书记
徐子东 李家村党支部书记
陈代宝 金龙村党支部书记
刘映泽 毛坝村党支部书记
王全成 工农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杜乂凡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处置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密切掌握事件动态,研究、制定、调整处置总体方案,批准行动措施,下达命令,组织调派处置力量,确保责任落实、措施到位和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处置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处理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化解矛盾,解决事端,平息事态。
(二)教育疏导原则。对较大规模冲击党委政府机关,阻断交通等群体性事件,要以教育疏导为主,广泛进行法制宣传,尽最大努力缓和对立情绪,化解矛盾,严防事态失控升级。
(三)分类处置原则。群体性事件必须因情施方,严格分类处置,正确区分不同性质的矛盾,有针对性地采取果断措施,最大限度地消除不良影响,控制事态。
(四)处置延伸原则。要在事态初步平息后,继续加强对出事区域和闹事人员的控制,依法打击处理违法闹事的组织者,以防止再次纠合,出现反复。
四、工作要求
(一)畅通信息。各村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情报信息的掌握,一旦获悉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信息,必须在2小时以内报告乡处置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乡维稳办必须在4小时以内上报区委、区政府及区委维稳办公室。
(二)快速反应。各级主要领导在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后,必须立即亲临现场,靠前指挥,面对面做好群众工作,严禁久拖不决,以尽快控制、平息事态、消除危害、减少社会影响。
(三)综合处置。各村、各单位要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综合决策处置,确保事件得到迅速解决。
(四)总结经验。事件发生地(或单位)要以书面形式将情况上报乡维稳办,乡维稳办及时写出书面报告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区维稳办,以便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制度,创新机制,改进工作,减少、消除同类事件发生的根源,有效遏制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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