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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第四季度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的安排意见
索 引 号 : 008462269/2012-09999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12-12-20
发布时间: 2012-12-20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其他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司法局党组
关于2012年第四季度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的安 排 意 见
 
局机关各股室、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局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高科学决策和宏观驾驭能力,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根据《区委宣传部关于2012年第四季度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的意见》(广朝宣委发〔2012〕34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我局中心组第四季度理论学习的主要内容及要求安排如下:
一、学习内容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见《人民日报》2012年9月24日一版)。
   (二)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见《人民日报》2012年11月相关版面)。
   (三)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见《人民日报》相关版面)。
   (四)刘奇葆在绵阳调研新农村建设时强调: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带动农业农村和农民现代化(见2012年10月12日《四川日报》要闻01版)。  
(五)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奇葆署名文章《不断提高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科学化水平》(见2012年10月16日《求是》)。
(六)朝天区六届区委第24次常委会议精神一一传达贯彻市委书记、市长马华来朝天调研重要指示精神(见四川.朝天门户网《学习之窗》)。
   (七)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其他学习内容。
    二、学习要求
    1、突出重点,联系实际。第四季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党委(党组)中心组成员和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结合各股、室、所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研究十八大报告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把全局党员干部群众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十八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十八大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坚定信心,为建设生态文明繁荣和谐新朝天而努力奋斗。
2、认真组织,形式多样。既要抓好集中学习,又要加强中心组成员的自学和专题辅导,并根据学习内容,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积极撰写心得体会文章。
3、积极引导,加强督促。在抓好中心组自身学习的同时,积极引导和推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职工的学习。
 
 
 
201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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