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制(县)区创建推进工作会上的讲话
索 引 号 : 008462269/2012-09999 |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2012-12-20 |
发布时间: 2012-12-20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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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制(县)区创建推进工作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刚才,会上安排了当前我区各乡镇部门法制县区创建迎检活动应做的工作,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要求,希望会后各乡镇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该会议精神,借这个机会,我围绕当前开展的该项活动在此作几点强调:
一是认识再提高。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法治县区”创建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明确目标,真抓实干。首先各乡镇部门认识要到位。由于全省申报县区多,创建标准高,评分方式新,验收步骤多,地方和行业工作差距大,创建工作需要完善和突击的工作还很多,任务重,各乡镇部门一把手要负起责来,攻坚克难,确保顺利过关。其次是要克服消极怠慢情绪。目前,个别乡镇和部门还存在态度不端正、观念不正确,对创建的困难认识不足,把工作交给副职,副职安排个工作人员就不再管了,具体负责工作人责任心不强,抱侥幸心理等问题,下来请各乡镇部门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和“谁执法,谁负责”的要求,乡镇和部门“一把手”要负起责来,要亲自过问、亲自抓。要克服上热小冷现象,防止区上热基层冷,宣传力度不够,创建氛围不浓现象。再次是逗硬奖惩制度。在创建活动中因个别乡镇或单位出现差错影响我区法治区创建工作顺利通过的,将追究“一把手”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是力度再加大。区委区政府对创建工作非常重视,上周还召开了政府常委会,听取了创建工作情况汇报。省检查验收组最迟8月下旬到我区进行现场测评活动,各乡镇部门行业测评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将在下周进行。针对目前我区法治创建活动中各乡镇部门存在的问题,如资料收集不齐全、不规范、示范点亮点工程不亮等诸多问题要及时整改,首先要细心研读迎检标准,严格按标准准备和完善软件资料,特别是图像、音影资料都应入档案资料备查。其次是加大示范点亮点工程的打造。各乡镇部门都确定了示范点,一定要完善硬件设施和软件资料,做到亮点独特。再次搞好社会和行业测评工作。省调查队将对我区法治区创建情况进行社会和行业测评,下来,请各乡镇部门要及时召开干部职工会议,村上召开群众工作会议,大力宣讲创建工作,并做好解释工作,确保职工群众对创建工作的满意度。各部门也要及时与上级部门作好创建工作汇报,确保上级部门对我区创建工作的满意度。
三是切实做好干部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各乡镇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全区所有的电子显示屏(包括各单位、各服务中心、城区)从现在开始至检查结束,要滚动播出法治创建或普法内容;要制作城区和主要公路干线大型的永久性标语,乡镇和部门也要悬挂一定数量的标语;要完善乡镇和部门政务公开栏普法内容,各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村(居)委会、学校、医院、企业等在宣传栏内完善普法内容;要利用电视、网络、短信三大平台加强创建宣传,朝天电视台、朝天区门户网站要制作宣传标语,朝天电视台要开辟普法专栏;要制作法治县区创建专题片,重点的单位和示范点要制作普法展版,如教育、卫生等部门。总之,要使我区干部群众能够知晓该活动内容及标准,特别是示范点上的群众至少要知道该创建活动正在进行,尽量不提或少提不同的意见,在测评时能够画上“满意”的意见。
四是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做好社会稳控工作。近期,各乡镇部门应开展一次拉网式的矛盾纠纷摸排工作,对所辖区可能出现的和已出现的矛盾纠纷及时上门做好化解工作,积极妥善处理易激化矛盾纠纷,尽量化解在基层,预防在基层。做好当地信访稳维工作。
五是加强督查,强化问责。区目标办将把法治县区创建工作纳入各乡镇、各部门的年度综合目标,严格逗硬考核。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效能监察室将加强督查督办,对工作不力的要通过电视跟踪报到、书面通报督办等方式进行效能问责,切实有效的推动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同志们,此次省级法治县区创建迎检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希望大家积极发扬勇争一流的精神,化危为机,迎难而上,确保我区省级法治县区活动验收创建一举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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