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区治理办工作职责
区治理办职责
1、负责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区城乡环境治理办公室的上下联系、综合协调,处理区城乡环境治理办公室日常事务。
2、负责汇总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相关文件的上传下达,协助局办公室搞好相关文件的起草、修改、送审等工作(含年度及阶段性工作安排)。
3、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相关文件、刊物的收发、传递、处理、立卷、归档。
4、负责会议方案的制定及重要活动的通知、协助局办公室搞好会场布置、会议记录、材料分发等工作。
5、负责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
6、完成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和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负责领导重要讲话的记录、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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