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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环卫所工作职责
发文日期: 2012-12-21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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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所工作职责

1、负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和完善城市城镇管理、检查评比、考核奖惩等相关制度。

2、负责公共区内的清扫保洁、生活垃圾的处置。 

3、负责城区公厕卫生、收费和维修维护以及设备设施改造新建工作。

4、负责各乡镇垃圾填埋场指导工作。

5、负责对城区各机关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收取垃圾处理费和运输管理费。

6、负责城区垃圾、粪便的无害化处理和分类处置工作,并统一监督管理废弃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工作。

7、负责辖区内的垃圾清运及主干道的冲洒和防尘工作。

8、负责垃圾中转站的管理、机械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大修、环卫车辆的日常维修和保养。

9、负责运输服务中心的安全生产工作。

10、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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