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区商务局深入开展酒类滥用“内供”标识专项整治行动
索 引 号 : 582187134/2012-09999 | 发布机构: 区商务局 | 成文日期: 2012-12-21 |
发布时间: 2012-12-21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朝天区商务局深入开展酒类滥用“内供”标识专项整治行动
11月23日,朝天区商务局组织执法队伍对城区酒类商品滥用“特供”、“专供”、“内供”标识进行了专项检查,拉开了专项整治行动的序幕。截至11月27日,专项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检查超市、名酒专卖店、宾馆、饭店、酒吧等酒类商品销售场所60余家,责令下架滥用“特供”、“专供”包装标签酒类商品26瓶,并对违规经营者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立即停止销售“特供”、“专供”、“内供”酒类商品,有效维护了酒类流通市场秩序。
下一步,区商务局将进一步加大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力度,对全区的酒类流通市场进行全面检查,严格落实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和溯源制度,严查违法行为,确保酒类流通市场健康有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