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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朝天区鱼洞乡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4002/2012-09999 发布机构: 鱼洞乡 成文日期: 2012-12-25
发布时间: 2012-12-25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其他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
    乡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朝天区鱼洞乡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朝天区鱼洞乡人民政府
          一二年八月十八日
 
 
 
 
 
 
朝天区鱼洞乡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朝天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广朝府发〔2012〕23号)及朝天区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启动工作会议的精神,按照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我乡就如何开展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民生、逐步建立和完善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为重点,以提高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水平为目的,以规范管理和优化服务为基本要求,以基本覆盖城乡居民适龄人口为目标,认真按照区人民政府有关要求,在全乡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逐步实现城乡居民老有所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和城乡居民自愿参保相结合,坚持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坚持从我乡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逐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二、目标任务
    在全乡范围内基本建立起与我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以农村居民个人缴费,基本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以城镇居民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到2012年末,实现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2300人,覆盖面达到80%以上。其中:农户居民参保人数2295人,缴费参保1530人,保险费收入30万元;城镇居民参保人数达到5人。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政策内容
(一)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和现役军人)、未参保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城镇非农业人员可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二)基金筹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的筹资模式。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至1000元,每递增100元为一个缴费档次,共10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多缴多得。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选择30元以下档次的每人每年补助30元,选择300元的补贴35元,选择400元的补贴40元,选择500元的补贴45元,依次类推,最高补贴70元、对农村和城镇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区政府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
参保人员可变更缴费档次,但每年只能变更一次,变更时需向乡镇经办机构申请。
(三)领取条件及养老基金待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也不补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农村居民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按规定参保缴费;年龄在45--59周岁的,应按年缴费,允许补缴,累计缴费年度不超过15年;试点工作启动后两年内补缴不足缴费年限的,政府给予相应的补贴。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待遇调整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四)制度衔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对已参加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老农保)的参保人,凡年满60周岁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将其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未满16周岁已参加老农保的,本人可自愿退保,不愿退保的,其个人账户暂予封存,待其符合参保条件并参保时,合并记入新农保个人账户。
四、实施步骤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于2012年7月1日启动。试点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2012年7月1日--8月9日)。根据区人民政府的规定,结合我乡实际,拟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宣传、培训资料;制定业务经办流程;举办业务培训。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8月10日--9月10日)。召开启动大会,安排部署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具体工作职责;利用召开村组会议、标语、村务公开栏、宣传资料等宣传方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组织展开乡、村组干部及群众动员大会,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宣传解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
第三阶段:参保登记阶段(2012年9月11日--11月20日)。实行区、乡镇、村、组四级联动。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驻村干部组织村组干部和协办员根据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结合村名意愿,逐户逐人摸底调查,汇总情况,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指导其填写参保登记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并上报审核;乡镇经办机构要加强业务指导;党政办对村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第四阶段:缴费及养老金发放阶段(2012年11月21日~12月31日)。区农保局根据各乡镇上报的登记情况,通知相关金融机构开始扣费。零星缴费的乡镇经办机构为其办理缴费手续,参保人到指定的金融机构缴费。同时组织发放到龄人员养老金。
第五阶段:总结考核阶段(2013年1月1日~1月30日)。乡党委、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考核工作组对新农保工作的实施及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召开总结大会,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及个人进行表彰;安排部署2013年试点工作。
五、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鱼洞乡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驻村工作组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为成员。形成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建立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工作责任制,确保了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目标管理。乡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村组,责任到人头。各组各司其责,协调配合,完成任务。乡党政办,要加强目标任务完成进度的督促检查,定期通报进度。
(三)加强舆论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既要广泛宣传,使党的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又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广播宣传、悬挂宣传标语、召开院坝会,发放资料等形式。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使广大农村群众知晓并积极踊跃参保。
(四)加强协调配合。乡级相关部门及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统一口径、统一管理、综合协调工作;要加强协调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试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发现试点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解决好办法。
(五)加强督促检查,严格奖惩。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深入村组督促检查政策落实情况,严格实行考评制度,凡参保任务不达标、管理工作不到位,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批评教育,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并作为年终评先依据。确保试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真正把这项惠民利民工程办实办好。
 
 
 
 
广元市朝天区鱼洞乡党政办          2012年8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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