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区广泛开展“绿色出行”活动
索 引 号 : 008462162/2013-09999 | 发布机构: 区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2012-12-25 |
发布时间: 2012-12-25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朝天区广泛开展“绿色出行”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17部委共同制定的《十二五节能减排全面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引导广大群众树立低碳生活理念、倡导低碳出行方式,将我区打造成绿色、健康、文明的城市,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广泛开展“绿色出行”活动。
自2012年3月起,确定每周三为“绿色出行日”,公务车辆按单、双号停开。单月单号公务车辆停开,双月双号公务车辆停开(单、双号的确定,以牌照从左至右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尾数为0的,按双号计算;如遇个别单位均是单号或双号车辆的,由单位自行安排减半停开)。机关工作人员每月少开一天车(具体方案根据本单位车辆情况制定);倡导“135”出行方案,即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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