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社局四措施打造就业示范社区
索 引 号 : 008462234/2012-09999 | 发布机构: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12-12-25 |
发布时间: 2012-12-25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区人社局四措施打造就业示范社区
区人社局将“扶持家庭服务业带动就业、开拓公益性岗位促进就业、创建充分就业示范社区”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项目,重点打造朝天镇明月社区、羊木镇社区、大滩镇社区三个就业示范社区。
一是按照人员配备、办公场地、设施设备、人员培训“实现四到位”的要求,共计投入20余万元建立充分就业示范社区服务工作站。
二是制定充分就业示范社区服务站的工作流程和服务标准。主要做好就失业登记,定期走访就业困难家庭,及时发布就业岗位信息、积极组织失业人员参加就业培训。
三是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通过招聘社区保洁人员、治安巡逻人员等安置失业人员就业。
四是通过举办创业培训班、提供小额贴息贷款等措施扶持家庭自主创业,促进社区内家庭服务业等行业的发展,并以此带动社区更多人员实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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