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石乡“四到位”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工作
一是人员配备到位。根据上级有关乡财政所单位设置及职能明确的文件精神,结合花石乡实际,增加了一名农经干部,加强了财政所对村级财务的管理工作。
二是制度建设到位。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乡村实际制定了《花石乡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以此制度指导村级财务管理工作。
三是监督管理到位。明确了乡纪委、乡财政所、村民监督委员会在村级财务管理、村务公开等工作中监督管理职责和权限,以促进村级财务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四是账套建立到位。由于各村无专业会计人员,现目前由各村与乡财政所签订会计代理协议,由财政所分村建立账套,分村核算村级财务,同时遵循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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