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8月31日 星期五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新媒体矩阵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朝天区汪家乡人民政府关于制定《汪家乡食品安全各项制度》的通知 » 详情
朝天区汪家乡人民政府关于制定《汪家乡食品安全各项制度》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3683/2012-09999 发布机构: 汪家乡 成文日期: 2012-12-25
发布时间: 2012-12-25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其他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各村、乡级各部门:
为建立健全我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机制,明确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责任,经汪家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汪家乡食品安全各项制度,现印发给你们。
 
 
 
                              
                       
                               一二年一月十日
 
汪家乡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及制度
 
一、汪家乡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一)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委托副组长组织召开,由领导小组成员参加,每半年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内容是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食品安全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研究辖区食品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协调解决食品检查发现的问题,指导检查村和社区食品安全工作。
(三)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由办公室主任组织召开,由检查员和助理检查员参加,每两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四)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内容是研究落实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策和工作部署,讨论决定食品安全信息上报工作。
 
 
 
 
 
 
 
 
二、汪家乡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一)乡食安办负责组织相关食品安全检查员,每年对辖区内涉及食品的单位组织开展2次以上的食品安全检查。
(二)食品安全检查员对辖区内涉及食品的单位每季度开展1次食品安全检查。
(三)主要检查内容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证照是否齐全有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环境卫生是否符合要求、基础台账是否完整、是否公布咨询、举报、投诉电话。
(四)对食品安全助理检查员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五)发现违法违规问题,认真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及时报告相关监管部门,并做好跟踪落实工作。
(六)及时汇总检查结果并上报县食品安全办公室。
 
 
 
 
 
 
 
 
 
 
三、汪家乡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一)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负责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乡和村食品安全信息,突发重大食品安全时间随时上报。
(二)汪家乡食品安全检查员和协管员员及收集到食品安全信息后要随时报告给汪家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汪家乡食品安全协管员收集到食品安全信息后随时报告给村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四)汪家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社区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在收到报送的信息后要详细记录收到时间、报告内容、报告人等,以便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五)对食品违法案件处理结束后,各级组织要把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下级组织或者举报人。
 
 
 
 
 
 
 
 
 
四、汪家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对事故进行隐瞒、谎报、缓报或阻碍他人报告,报送不及时的;未采取积极有效的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的;食品监管部门失察、监督不力和监管不到位的;生产经营企业(或个人)未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不落实,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经营环节销售假劣食品或“三无”食品的;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阻碍、干涉调查工作,拒绝和拖延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提供事故情况和资料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条:一旦发生了是食品安全事故,经调查认定为责任事故的,首先要严肃追究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行政单位一把手的行政责任,同时要严肃追究分管领导,分管部门及直接责任人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第三条:实行食品安全责任制可追溯管理,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从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环节逐一追查,一直追查到源头,各环节的相关责任人都要受到从严查处。
 
 
 
 
 
 
 
五、汪家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岗位职责
为了加强全乡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明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全乡社会经济的健康和谐发展。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人员,制定岗位职责如下:
(一)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1、组长:由乡长担任,具体职责为:
(1)作为本辖区内食品安全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的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
(2)负责本辖区食品的质量监督管理,实施产品质量监控,责成有关部门和执法人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3)负责对责任制的分解和落实。
(4)定期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5)负责对本辖区发生的食品安全重大案件的督办;承担因对食品安全工作领导不力而形成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重大案件和造成恶劣影响的领导责任。
2、副组长:由乡主管安全副乡长担任,具体职责为:
(1)在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全面工作。
(2)负责对辖区内的食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3)具体落实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
(4)具体负责组织各部门和辖区内发生的食品安全重大案件的查处和督办;承担因对食品安全工作组织不力、措施不当,造成分管部门、辖区内重大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和造成较恶劣社会影响的直接领导责任。
3、成员:由乡相关主管助理担任及相关监管部门领导担任,具体职责为:
(1)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对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2)协助领导对辖区内监管对象的基本情况及时调查、收集,落实各项责任,搞好食品质量动态管理工作。
(3)定期对辖区内的食品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排除隐患,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服务。
(4)对辖区内的食品违法案件、违法行为及时查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故案件,按照管理权限向领导和上级汇报,承担辖区内发生的制售假冒伪劣的食品重大案件的直接责任。
(二)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对全乡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日常监督和检查。其主要职责如下:
1、主任:由乡主管安全副乡长担任,具体职责为:
(1)在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的具体工作。
(2)负责制定食品安全管理的工作计划;
(3)负责协调和参加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和应急救援工作;
(4)负责收集、汇总食品安全信息,分析、预测安全形势,评估和预防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风险;
(5)负责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的检测、评价和培训工作;
(6)负责协调实施食品安全整顿规范和专项执法工作;
(7)负责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
(8)负责承担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具体工作;
(9)负责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副主任:由乡安办主任兼任,具体职责为:
(1)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负责食品安全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2)负责草拟并协调实施食品安全管理的工作计划;
(3)协助主任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和应急救援工作;
(4)协助主任收集、汇总食品安全信息,分析、预测安全形势,评估和预防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风险;
(5)负责具体安排食品安全的检测、评价和培训工作;
(6)负责安排食品安全办公室各成员的职责分工;
(7)负责落实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
(8)协助主任做好其他工作。
3、成员:由乡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及相关监管部门领导担任,具体职责为:
(1)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对辖区内食品安全日常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2)负责草拟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及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有关材料;
(3)定期对食品安全检查员、协管员的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4)负责综合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信息,并定期编发食品安全工作简报;
(5)受理假冒伪劣食品的举报,并及时查处;
(6)负责实施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及培训;
(7)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及上报;
(8)负责完成主任、副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食品安全协管员的职责
负责本辖区的食品安全工作,掌握本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每年至少检查四次,区域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及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能够及时报告到乡食品安全办公室。协助相关部门落实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工作。
六、社区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一)社区食品安全工作室负责组织食品安全助理检查员及信息员,每年对辖区内涉及食品的单位组织开展4次以上的食品安全检查。
(二)食品安全助理检查员及信息员对辖区内涉及食品的单位每季度开展1次食品安全检查。
(三)主要检查内容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证照是否齐全有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环境卫生是否符合要求、基础台账是否完整、是否公布咨询、举报、投诉电话。
(四)发现违法违规问题,认真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及时报告相关监管部门,并做好跟踪落实工作。
(五)及时汇总检查结果并上报乡食品安全办公室。
 
七、村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一)为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沟通交流,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网络,协管员负责食品安全信息联络报送工作。
(二)村食品安全工作室负责收集食品安全信息,按规定(每月一次)及时准确的报告给乡食品安全办公室,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及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到乡食品安全办公室。
(三)食品安全协管员负责收集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信息,及时上报到乡食品安全工作室。
(四)重大事项和主要信息做到随时报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主办: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标识码:5108120013    蜀ICP备12028058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1202000001号
电话:0839-8622290    举报邮箱:mashangban@gyct.gov.cn   
举报电话:0839-8621118   信函邮寄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行政中心5楼533室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