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区汪家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汪家乡食品安全示范乡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属各部门:
《汪家乡食品安全示范乡创建工作方案》已经乡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汪家乡食品安全示范乡创建工作方案
为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水平,全力打造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和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决定在全乡开展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创建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为目标,大力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秩序,落实政府、部门和企业责任,不断探索建设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组织体系、责任体系、检验检测体系、信用信息体系,力争创建成食品安全示范乡,努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建立完善组织协调机制
1、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成立食品安全组织协调机构,乡、村二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覆盖面达到100%。食品安全工作有组织领导,有计划部署,有检查考核,有经费保障。
2、建立健全责任体系。乡与各行政村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与相关经营者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乡对各行政村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3、加强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络,设立食品安全维权监督点,各行政村设立食品安全维权监督员。
(二)加强综合基础工作
1、完善应急体系建设。健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及时有效地应对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率和处理率达100%;制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理保障机制,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不发生Ⅲ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
2、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完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协调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宣传教育活动。在乡场镇周边和各行政村、农贸市场醒目处设立食品安全宣传专栏,宣传覆盖率达到100%。公开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信息员姓名、投诉电话、工作职责和工作纪律等内容,深入学校、企业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三)狠抓种植养殖环节监管
1、有效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深入开展对种养殖业的全程治理,加大农业标准实施力度,杜绝损农事件或因使用违禁药物引起食用农产品中毒事件。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货记录齐全,可追溯率达100%。
2、广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推进活动。辖区内主要农产品和特色优势农产品制定标准化生产模式图,完成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和无公害水产品基地面积目标任务。
3、全面执行农产品安全管理制度。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生产档案,建立以农产品产地标识卡为主要内容的农产品安全管理制度,严肃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四)狠抓生产加工环节监管
1、有效规范生产加工行为,开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食品专项行动。加大无证生产加工查处力度,基本消除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行为。严厉打击黑窝点和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获证产品全部加贴QS标志,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进货记录齐全,可追溯率达100%。
2、开展小企业、小作坊综合治理。对无生产许可证食品企业无证查处率100%,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建档及目录监管率100%,全部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实施开歇业申报制度。
2、开展小企业、小作坊综合治理。对无生产许可证食品企业无证查处率100%,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建档及目录监管率100%,全部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实施开歇业申报制度。
3、本地生产的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
4、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全面实施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制度,使用申报率达100%。
(五)狠抓流通环节监管
1、有效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帐制度、销售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市场主办者责任制、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等六项制度。各食品经营单位进货记录齐全,可追溯率达100%。
2、扎实推进“千乡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实现农村放心店食品配送率达到80%以上,村级连锁便利店覆盖面达到75%以上,同时开展扩面、提质工作,强化和巩固“千万”工程成果。
3、有计划地开展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和市场快速定性检测。设立或委托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承担日常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检验工作,列入改造计划的农贸市场都建立检测室,规范市场快速定性检测的记录、结果汇总及信息公布。
4、严格实行生猪定点屠宰,加强定点屠宰场畜禽检验检疫和上市肉品检验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全面遏制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严把瘦肉精普测和“四证”准入屠宰关,上市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9%以上。上市猪肉“瘦肉精”等β类兴奋剂检测平均检出率控制在0.5%以内。
(六)狠抓消费环节监管
1、严格食品卫生许可管理。加强餐饮单位开办前审查工作,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杜绝无健康证人员上岗。辖区内餐饮单位、食堂、饭馆等卫生许可持证率达100%。
2、全面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100%,建立学校食堂索证制度,重点食品和主要原料的记录齐全,可追溯率达100%。
3、全面实施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度。开展农村厨师登记、卫生知识培训工作,实行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制度,3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现场指导率为100%。
4、严格实行生猪定点屠宰,加强定点屠宰场畜禽检验检疫和上市肉品检验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全面遏制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严把瘦肉精普测和“四证”准入屠宰关,上市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9%以上。上市猪肉“瘦肉精”等β类兴奋剂检测平均检出率控制在0.5%以内。
(六)狠抓消费环节监管
1、严格食品卫生许可管理。加强餐饮单位开办前审查工作,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杜绝无健康证人员上岗。辖区内餐饮单位、食堂、饭馆等卫生许可持证率达100%。
2、全面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100%,建立学校食堂索证制度,重点食品和主要原料的记录齐全,可追溯率达100%。
3、全面实施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度。开展农村厨师登记、卫生知识培训工作,实行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制度,3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现场指导率为100%。
三、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评价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3月)。各村委会、乡属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并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以及简报、宣传材料、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的重要意义和具体内容及要求,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创建工作,营造人人关心、个个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4月至10月)。各村委会、乡属各部门要对照本《工作方案》,全面疏理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各项创建任务,并对进展情况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围绕创建标准,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发挥各村委会、乡属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开展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各环节状况调查整治,建立健全台帐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全面加强保障体系、责任体系、监管体系建设。
(三)评价验收阶段(2011年11月至2011年12月)。各村委会、乡属各部门要及时完成示范创建工作资料整理、归档工作,认真总结工作特点和主要成效,按照要求开展自评自查,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创建要求。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创建活动,是为了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秩序,从根本上保障广大居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各村委会、乡属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创建工作,确保组织领导、工作责任、经费保障、监督检查四个到位,以创建活动开展为载体,切实开展各项工作,在实践中总结经验,进而达到全面提高我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的总体目标。
(二)加强责任考核。食品安全示范乡创建工作纳入乡政府对各村委会、乡属各部门的食品安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三)加强指导协调。食品安全示范乡创建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工作涉及部门多,各职能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沟通,相互协作,加强对各乡创建工作的指导和帮扶工作,同时,要加强日常监管,加大督查频次,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示范乡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四)加强宣传教育。要加强创建情况和信息反馈工作,及时上报各阶段工作总结和活动开展中的典型经验、好的做法和存在问题。并以示范创建为契机,采取街头咨询、广播、横幅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结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全方位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努力营造食品生产经营者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广泛支持、广大群众积极监督的良好氛围,为创建活动的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五)加强长效管理。要紧紧围绕保障食品安全这一根本目标,结合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转变监管理念,完善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机制,强化监管措施。对创建评价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分析总结,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巩固创建成果,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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