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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朝天区鱼洞乡2012年高致病性禽流感防制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2-12-25   发布机构: 鱼洞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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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民委员会,乡属各部门: 
现将《广元市朝天区鱼洞乡2012年高致病性禽流感防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二0一二年二月十日
 
 
 
广元市朝天区鱼洞乡
高致病性禽流感防制应急预案
 
为确保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处置,确保我乡养禽业的健康发展,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护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和《国家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紧急疫情应急指挥系统和部门职责
   (一)指挥系统
   乡高致病性禽流感防制指挥部由乡动物重大疫病应急指挥部承担,负责全乡高致病性禽流感紧急疫情控制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工作,落实本预案并监督实施。各设立相应动物重大疫病防制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
   (二)部门职责
    1、乡畜牧兽医站
①组织调集动物防疫员开展疫情控制工作。
②作好疫情的监测、预报工作,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③诊断疫病,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标准见附件二),提出封锁建议,组织实施疫病防控。
④指导并参与对疫点内禽类的捕杀及禽类和禽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监督、指导对疫点、疫区内污染物和场所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⑤组织对疫区、受威胁区易感动物实施紧急免疫接种;对疫区、受威胁区内的易感动物及其产品生产、贮藏、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检疫和监督管理。
⑥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具体要求见附件五),储备疫苗、药品、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
⑦评估疫情处理时用于封锁、扑杀病禽和同群禽、无害化处理病(死)禽和同群禽(包括污染物)(标准见附件六)、消毒(标准见附件四)、紧急免疫接种等所需费用及补贴所需资金,安排资金使用计划。
    ⑧培训防疫人员,组建疫情处理预备队。
    ⑨组织对疫点、疫区及周围群众的宣传工作。
    2、乡财政所:保证储备应急药品、器械、防护用品所需经费;保证对疫区禽只扑杀的补助经费;保证强制消毒、强制免疫所需经费。
    3、乡人武部:组织指挥民兵参与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应急处理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参与做好疫区封锁、疫点内动物的扑杀工作。
4、乡林业站、水务农机站:组织开展野禽的资源调查和观测,组织技术人员分析和提出候乌迁徙动态趋势等预警信息;协助畜牧部门组织开展对野禽疫源疫病的监测工作。
5、乡卫生院:负责疫区人员的防护技术指导,以及高危人群的预防和医学观察,人感染禽流感疫情的监测工作。 
6、鱼洞小学:负责疫区内学生的安全防范工作,教育学生不接触病死禽只;食堂不能购买未经检疫和检疫不合格的禽类及其产品。
    7、乡广电站:及时报道指挥部授权发布的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信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正确引导舆论,加强应急处理的宣传报道和禽流感防控的科普知识,在全社会营造高致病性禽流感可防、可控、不可怕的舆论氛围。
其他有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和疫情应急处理的需要,组织做好相关工作。
二、应急措施
    畜牧兽医站发现疑似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或接到疑似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报告时,必须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初步确认。同时对发病禽群实行临时隔离,限制同场(户)禽只及其产品的流动,监督消毒措施的实施,并及时按照《高致病性禽流感上报制度》(见附件1)的规定上报。
乡高致病性禽流感防制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疫情报告后,应当立即安排技术诊断组赶赴现场,了解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病情况,观察临床症状,采集病料并送指定禽流感诊断实验室检验。根据病料检验结果(或现场专家诊断)和疾病发生的数量、传播速度、流行范围和趋势,对疫情进行确认和分级,同时将疫情上报市畜牧食品局和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指挥部。
三、疫情防制措施
疫情发生后,乡高致病性禽流感防制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处理疫情,确定疫情严重程度,分析疫情发展态势,启动疫情控制应急措施并将具体情况上报区动物重大疫病防制指挥部;组织指导疫区落实疫情控制扑灭工作;按照日报制度,将每日疫情情况报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指挥部。
乡高致病性禽流感防制指挥部立即启动预案,统一部署全乡疫情控制扑灭工作,各成员单位应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所需资金、物资、药品、疫苗、人员应立即调拔,
乡财政所安排落实疫苗经费和捕杀疫点禽只经费;
乡畜牧兽医站负责组织、监督、指导对疫点内禽类的扑杀,禽类和禽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组织、监督、指导对疫点、疫区内污染物和场所等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工作,组织开展对疫区、受威胁区禽类实施紧急免疫接种;组织开展对疫区、受威胁
区的易感禽类及其产品进行检疫和监督管理;做好其他相关工作;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至市畜牧食品局。
各部门应根据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制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畜牧防疫部门的要求,认真做好疫情控制、扑灭工作;乡畜牧兽医站应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并提出封锁建议,由区政府发布封锁令,有关单位按照本预案(见附件三)的规定对疫点、疫区、受威胁区采取封锁、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等应急处理措施。
疫区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乡人民政府和上级管理部门的安排部署,各司其职,保证疫情控制、扑灭工作顺利进行。
    四、保障措施
   (一)物资保障。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物资储备库必须设在交通方便、具备贮运条件、安全保险的区域。
   (二)资金保障。乡财政所负责安排储备紧急防疫物资、扑杀病禽补贴、疫情处理、疫情监控等所需资金。
   (三)技术保障。乡畜牧兽医站负责辖区内的禽流感流行病学调查、协助诊断、监测工作等。
五、其它事项
   (一)从事禽类饲养、经营和禽类产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履行本预案的规定。
   (二)对违反本预案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主题词:畜牧 禽流感 防疫预案 通知                        
抄 送:区委办,区府办,区动物重大疫病防制指挥部,区畜牧局。 
广元市朝天区鱼洞乡党政办                2012年2月10日印
 
                
附件一:
 
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报告制度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或发生疑似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立即派人赴现场进行诊断,并提出处理意见,采取防疫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立即执行,不得拒绝或推脱。
二、疫情报告形式: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按农业部《动物疫情告管理办法》(农牧发1999)1 8号)的规定及有关要求以最快的形式报告疫情。
三、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疫情报告:包括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病禽品种、日龄、死亡数量、临床症状及病变、实验室诊断初步结果、养禽户的生产和免疫接种情况;已采取的控制措施;疫情报告的单位和个人,联系方式。
四、疫情报告程序:发现疑似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县(区)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县(市、区)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在接到报告后,6小时赶赴现场,进行初步确认;同时,分别向同级人民政府、同级畜牧兽医管理部门按上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未经许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疫情信息。
 
附件二:
  
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一、疫点
     疫点是指患病动物所在的地点。一般是指患病禽类所在的禽场(户)或其他有关屠宰、经营单位。
    二、疫区
疫区是指以疫点为中心,半径3—5公里范围内区域。疫区划分时注意考虑当地的饲养环境和天然屏障(如河流、山脉等)。
    三、受威胁区
受威胁区是指疫区外顺延5—1 0公里范围内的区域。 
 
 
 
 
 
 
 
 
 
 
 
附件三:
封 锁
 
一、由所在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二,封锁令的发布: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对疫区实行封锁,同级人民政府在接到封锁报告后,应在24上时内发布封锁令。
三、封锁的实施:对疫点、疫区、受威胁区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
1、疫点 
   (1)严禁人、禽、车辆的进出和禽类产品及可能受污染的物品运出,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出入时,须经所在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批准,经严格消毒后,方可出入。
    (2)对所有的禽及禽类产品,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指导下进行扑杀及无害化处理。
    (3)疫点出入口必须有消毒措施,疫点内所有运载工具、用具、禽舍、场地等必须进行严格消毒。动物粪便、垫料、饲料等可能受污染的物品必须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指导下进行无害化处理。
2、疫区
   (1)交通要道建立临时性检疫消毒站,设置专人和消毒设备监视动物、动物产品流动,对进入人员、车辆进行消毒。
    (2)停止禽类及其产品的交易、移动。
(3)对易感禽类进行监测和紧急免疫接种。
 3、受威胁区
(1)对所有易感禽类进行紧急免疫接种。
(2)对禽类实施疫情监测,掌握疫情动态。
四、封锁令的解除
疫点内所有禽只及其产品按规定处理后,在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彻底消毒。2 1天后,经动物防疫监督人员审验,认为可以解除封锁时,由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向原发布封锁令的政府申请发布解除封锁令。疫区解除封锁后,要继续对该区域进行疫情监测,6个月后如未发观新的疫情,即可宣布该次疫情被扑灭。
 
 
 
 
 
 
 
 
 
附件四:
消 毒
   一、消毒前的准备
   1、消毒前必须消除污物、粪便、饲料、垫料等;
   2、消毒药品必须选用对禽流感病毒有效的。
3、备有喷雾器、火焰喷枪、消毒车辆、消毒防护器械(如口罩、手套、防护靴等)、消毒容器等。
   二、消毒
1、养禽场的金属设施设备的消毒,可采取火焰薰蒸等方式消毒:
2、养禽场圈舍、场地、车辆等,可采用消毒液清洗、喷洒等消毒方式;
   3、养禽场的饲料、垫料等,可采取深埋发酵处理或焚烧处理等消毒方式;
   4、粪便等,可采取堆积密封发酵或焚烧处理等消毒方式;
5、饲养、管理等人员,可采取淋浴消毒;饲养、管理人员的衣帽鞋等可能被污染的物质,可采取浸泡、高压灭菌等方式处理;
   6、疫点内办公区、饲养人员的宿舍、公共食堂等场所。
 
 
 
 
附件五:
应急防疫物资储备及管理
 
    一、应急物资储备种类及数量
   (一)疫苗
禽流感H7、H9灭活疫苗,其它亚型疫苗视实际情况贮备。禽流感琼扩抗原及标准血清、H5、H7、H9分型抗原及标准血清、除H5、H7、1 9外其它1 3个亚型抗原及标准血清。其他诊断试剂视实际情况作适当储备。
   (二)消毒药品
氯制剂消毒药品、复合酚制剂、烧碱。 
   (三)常用消毒设备 
    1、高压消毒机、轻便消毒器。2、消毒容器:2 0的、5 O升。
 ( 四)防护用品
     1、透气连体衣裤、口罩、防水鞋、安全风镜。
   (五)其他用品
     毛巾、手电筒、一次性2毫升注射器。
(六)运输工具
     密封防护卡车、大卡车、防疫车。
(七)密封用具.高强疫密封塑料袋。
    (八)通讯工具
 移动电话、。大功率车载电话、对讲机。
    二、管理办法
    1、应急物资储备于高致病性禽流感控制物资储备厍。
    2、应急物资由朝天高致病性禽流感防制指挥办公室调配。
    3、应急物资根据其有效期进行更换,保持所有应急物资随时处于有效状态。
    4、应急物资仅用于控制和扑灭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不得挪用。
 
 
 
 
附件六:
禽及其产品的无公害处理
 
    详见国标GBl6548—1996《禽流病害尸及其产品无公害处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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