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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2年度地质灾害预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2031/2012-09999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12-12-26
发布时间: 2012-12-26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其他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广朝文府发[2012]41号
 
广元市朝天区文安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2年度地质灾害预案》的
通 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属各部门:
我乡地处朝天正北方,幅员面积42.85平方公里,辖九村四十八个村民小组。受特殊的大地构造控制,乡内地形起伏,沟壑纵横,岩石裸露,风化破碎强烈,构造复杂多样,生态环境日趋脆弱。近年来,虽未发生较大规模的地质灾害,但由于朝阳公路、村组公路的修建,矿产资源开发等均可直接或间接地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再加之自然灾害频繁,导致我乡已成为地质灾害易发区。交通沿线及部分人口聚居地已成为地质灾害高危险区,不仅危及人类生存,而且不同程度地制约着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为保护环境,促进人类和自然的协调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一、二0一二年地质灾害防御预案的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坚持实行“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想结合”和“谁诱发,谁治理”的基本方针,紧扣全乡经济与社会发展大局不放松,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二、二0一二年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预报
马家湾村四组(刘家房后头)及堰儿坪;将军村四组(李家岩)、猫儿滩;朝阳公路(王银庙),蒿坝村七组白家良,茨竹湾村(夏家湾)等属我乡境内滑坡危险地段,一遇下大雨易引起大滑坡及地基下沉。根据《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危险区内的单位和组织,应当建立对地质环境的日常观测制度,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该滑坡的日常观测由所在村民委员会全面负责,具体负责人如下:马家湾村张务荣,将军村陈腾明,蒿坝村张久智,茨竹湾村王应习,并落实专门人员监测,建立日常观测制度,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具体负责人,一有险情,应当做好人员财产疏散及抢险工作。
三、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健全群测群防体系
一是地质灾害防治责任重大,我们务必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依法保护地质环境,力求人与自然和谐。大力宣传地质灾害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向广大群众传授防灾基本知识及经验,着力提高防灾治灾能力;
二是根据《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应层层签订责任书,乡与村委会已签订,要求村民委员会应尽快与组、具体专人签订责任书,并将责任书上报乡党政办;
三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乡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乡人民政府乡长担任(名单附后),具体负责全乡地质灾害防治抢险安排和协调工作。
四是健全地质灾害速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和周报制度。
五是对地质灾害重点地段要进行经常性巡回检查,防患于未然。
    四、如无特殊性情况发生,每年均按此预案执行;如有修订,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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