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朝天区文安乡防震减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3608/2012-09999 | 发布机构: 文安乡 | 成文日期: 2012-12-26 |
发布时间: 2012-12-26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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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朝文府发〔2012〕48号
广元市朝天区文安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朝天区文安乡防震减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属各单位:
《朝天区文安乡防震减灾应急预案》已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朝天区文安乡防震减灾应急预案
一、 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序、高效应对和处置突发地震事件,最大程度的减少地震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降低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特编制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四川省地震应急预案》、《朝天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乡行政区域内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活动。波及我乡的地震灾害事件,参照本预案实施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1、自行启动原则
地震事件发生后,各部门立即按照本预案有关规定自行启动本部门的地震应急响应措施,并及时向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报告。
2、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原则
乡人民政府和各村委会为处理本行政区域地震灾害事件的主体。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和社会动员机制,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基层、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广泛参与,民兵预备役发挥骨干和突击队作用,共同做好地震应急和救灾工作。
3、分级响应原则
根据地震灾害的伤亡程度、损失大小、影响范围和应急资源等因素, 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4、信息共享原则
应急期间,各部门的有关资料、数据、分析结果以及工作开展情况等信息实行共享。
二、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
1、乡抗震救灾指挥部
指挥长: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指挥长:乡人民政府副乡长、乡人武部部长
成员:乡党政办、乡财政所、乡民政所、乡安监办、乡水务农机站、乡农业站、乡畜牧站、乡卫生院、乡信用社、乡小学校等单位负责人。
2、乡抗震救灾指挥部职责
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和救灾工作;根据地震趋势,确定应急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乡级有关部门和各村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救援;协调民兵应急队员开展抢险救灾;必要时组织现场指挥部直接指挥灾区应急工作;决定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二)工作机构
乡抗震救灾指挥部可视情况和应急需要,下设综合协调、抢险救灾、宣传报道、交通治安通讯、后勤保障、受灾群众安置、医疗救助、次生灾害防御等工作小组。
1、综合协调组
乡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综合协调组)设在乡党政办,由党政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人员由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根据地震趋势提出抗震救灾工作方案、措施和建议;贯彻乡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村组、指挥部成员单位、地震现场指挥部之间的应急工作;汇总、上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承担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2、抢险救灾组
主要职责:组织抢救伤员和被压埋人员,抢救道路,桥梁、水利、电力、通讯等设施。
3、宣传报道组
主要职责: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组织开展地震应急科普知识宣传等工作。
4、交通治安通讯组
负责社会治安、交通秩序、消防灭火以及实施特别管制措施,维护社会稳定;恢复被毁坏的交通运输设施及通信设施,保障交通及通讯畅通。
5、后勤保障组
负责抗震救灾所需物资、灾区生活必修品的保障和专项资金的管理。
6、受灾群众安置组
统计和评估受灾损失;安置疏散受灾群众,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组织救灾捐赠,接受、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
7、医疗救助组
负责设立救助场所,组织医疗救治,转移安置伤员;组织调拨药品、医疗器械、向受灾群众提供心理卫生咨询和帮助等;开展灾区防病消毒,检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防止和控制传染病。
8、次生灾害防御组
负责对地震引起的次生灾害进行监视、控制和预防,防止水灾、活在、爆炸、毒品(气)泄露、放射性污染、山体滑坡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三、 地震时间分类分级
(一)地震事件分类
根据性质不同,将地震事件分为35类。
1、地震灾害事件
指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地震事件。
2、地震预警事件
指政府发布未来3个月内,可能发生破坏性地震预报的地震事件。
3、有感地震事件
指震级小于5.0级,能明显感觉到,未直接造成人员伤亡,无明显财产损失的地震事件。
4、地震谣传事件
指某地区出现广泛的地震谣言,对正常社会秩序造成比较严重影响的地震事件。
5、外省地震事件
指我国其他省发生的地震事件
(二) 地震灾害事件分级
依据《四川省地震应急预案》将地震灾害事件分为4级。本预案未对其他地震事件进行分级。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
指发生在市区6.0级以上地震,发生在省内其他地区7.0级以上地震。
2、重大地震灾害事件
指发生在市区5.0-5.9级地震,发生在省内其他地区6.5-6.9级地震。
3、较大地震灾害事件
指发生在市区4.0-4.9级地震,发生在省内其他地区6.0-6.4级地震。
4、一般地震灾害事件
指发生在市区以外地区5.0-5.9级地震
四、应急响应
(一)相应分级和响应启动权限
1、相应分级
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Ⅰ级响应。在国务院、省政府和区领导的领导、指挥和协调下,由乡政府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地震应急工作。
应对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Ⅱ级响应。在省、市、区政府的领导、指挥下,由乡政府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地震应急工作。
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Ⅲ级响应。在市、区政府的领导下、指挥下,由乡政府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地震应急工作。
应对一般地震灾害,由乡政府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地震应急工作。
2、响应启动权限
Ⅰ级响应,由国务院决定。
Ⅱ级响应,由省政府决定。
Ⅲ级响应,由市政府决定。
Ⅳ级响应,由乡人民政府报,经区政府报市政府核准后决定。
(二)震情灾情处理
1、震情速报
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地震灾害,地震所在村应及时将灾害发生的准确地点、时间及具体情况上报乡政府,乡人民政府及时将情况上报区人民政府。
2 、灾情速报
地震灾情速报内容包括地震造成破坏的范围、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等主要信息。
震区有关村组迅速调查了解灾情,向乡政府报告,乡政府在震后及时将初步了解到得震区地震影响和大致破坏情况上报区政府,并同时报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乡政府及时了解和掌握灾情发展动态,如有新的突出灾情应随时报告。震区有关村组要做到“有灾报灾情,无灾报平安”。
乡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汇总震情、灾情、经济和社会影响等情况,并向上级部门汇报。
(三)分级响应
1、Ⅳ级响应
在区政府的领导下,乡政府负责领导指挥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乡抗震救灾指挥部具体部署应急工作,必要时请求区政府对灾区的紧急援助。乡抗震救灾指挥部各工作小组根据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立即按各自职责协同开展工作。
2、Ⅲ级响应、Ⅱ级响应和Ⅰ级响应
在省、市、区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下,由乡政府组织实施灾区地震应急工作。
紧急启动乡防震减灾应急预案,并将有关灾情及影响情况迅速上报区政府,乡抗震救灾指挥部各工作小组应立即按各自职责开展地震应急和救灾工作,并为省、市、区派出的地震应急救援队伍提供保障条件。
(四)现场处置
应对地震灾害,特别是有人员伤亡的地震灾害,乡级有关部门和各村民兵连应实施紧急支援,建立现场指挥部,紧急处置各类险情,现场指挥、协调灾区的抗震救灾工作。
1、现场紧急处置的主要内容:及时收集并上报相关信息,包括地震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压埋的情况,以及受灾群众自救互救、救援进展情况;协调各级各类现场救援队伍的行动,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接待乡外支援队伍;组织查明次生灾害或威胁;估计救灾需求,组织救援物资的接受与分配;组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
2、各级各类救援队伍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主要内容:各救援队伍到达灾区后应向现场指挥部报到,并报告队伍实力,了解灾情和救援行动进展情况;在救援行动进程中报告救援行动进展、新发现的情况、需要请示的问题;与现场指挥部协调转移、撤离的安排。
3、灾区所在村组干部具体制定群众疏散撤离的方案,规定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
各级各类地震救援队伍要加强防护装备的配备,应急人员要加强自身安全防护。探测泄露危险品的种类、数量、范围、浓度,采取处置措施;监视余震、火灾、滑坡等次生灾害,监视损毁高达构筑物继续坍塌的威胁和因破拆建筑物而诱发的坍塌危险,及时向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
(五)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的条件: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隐患基本消除;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较大地震发生;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有关紧急应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宣布。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应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
(二)调查总结
参加地震应急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急结束后摇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并将应急工作总结和专项报告上报乡防震减灾领导指挥部。
六、应急保障
(一) 应急队伍保障
由党员、团员、民兵、预备役人员组成地震紧急救援队。
乡卫生院抽调精干力量组建的医疗救护队。
各单位和各村民兵连组建的工程抢险队。
志愿者队伍。
(二) 通信保障
乡党政办应保障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现场指挥部之间的通信联络,保持与省、市、区之间的通信联系。
应急预案启动期间,相关人员必须保持移动电话24小时开机。
(三)物资装备保障
乡财政所根据《文安乡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负责落实专项应急资金。
乡民政所负责帐篷、衣被等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准备。
乡安办负责消防及救援装备、器械准备。
乡卫生院负责救护车辆和医疗救护器材准备。
乡水务农机站负责水库、大坝、堤岸的抢修装备准备。
(四) 避难场所的准备
利用广场、停车场、学校操场和其他空地,建立与人口密度、城乡规划相适应的地震灾害应急避难场所,并设立统一规范的应急避难场所标志。
(五) 技术系统保障
依托市、区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平台,在地震发生时迅速判断地震的规模、范围、损失等,并据此提供应急所需的信息及对策,保障政府在救灾中进行正确处置。
七、监督管理
(一) 宣传、培训和演练
1、公共信息交流
各村、各单位通力协作,积极开展防震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使公众树立科学的灾害观。在提高公众减灾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的基础上,逐步把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地震重点危险区的判定信息向社会公布,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
2、培训
乡人民政府适时组织应急管理、救援人员和志愿者参加业务知识及技能培训。
3、演练
各村、各单位应按照预案要求,适时开展不同形式、不同规模的地震应急演习,特别是要加强小学生疏散式应急演练。
(二)监督检查
乡党政办组织有关部门,对《文安乡方针建在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应急措施到位。
八、预案管理
为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根据需要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预案的更新期限为5年。
各村委会应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内的地震应急预案。
本预案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乡党政办承担。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主题词:防震减灾 应急预案 通知
抄送: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应急办,区防震减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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