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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文安乡2012年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2-12-26   发布机构: 文安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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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朝文府发〔2012〕46号
 
广元市朝天区文安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文安乡2012年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属各部门:
为及时有效预防、控制食物中毒和消除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提高快速反应和紧急处理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对人民群众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文安乡2012年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0一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文安乡2012年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一为及时有效预防、控制食物中毒和消除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提高快速反应和紧急处理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对人民群众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事故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应及时(2小时内)向文安乡人民政府报告。
 二、事故处置
(一)由相关单位和个人将食品安全事故立即报告乡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一组织、统一安排、统一处理。
(二)立即派专人到事发地保护好现场、疏散群众、维持好秩序并设立临时警示标志。
(三)根据伤亡情况上报区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并请求他们立即出示现场共同处理。
(四)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将伤员输送到附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抢救,并根据伤情请求上级医疗机构共同救助,同时开展病人的初诊、转诊和应急医疗救治工作。
(五)妥善安置好伤员和遇难同志的亲属,做好解释和安抚工作。
(六)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食品卫生安全。
(七)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的调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乡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做到令行禁止。
(二)事发地单位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立即启动预案,及时向上级报告相关情况。

(三)凡因工作不到位,不履职尽责,不服从安排和指挥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况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经济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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