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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郭家村为“信用村“的决定
发文日期: 2012-12-26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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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朝文府发〔2012136

 

广元市朝天区文安乡人民政府

关于授予郭家村为“信用村“的决定

 

各村民委员会:

为规范农村经济秩序,整治社会信誉,营造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更好地发挥农村信用社在农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郭家村为我乡2012年度创建的 “信用村”。一年来,郭家村结合本地实际,按照信用村的具体要求,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工作,通过了检查验收,符合信用村评定条件,乡人民政府决定,授予郭家村为“信用村”,希再接再厉,保持荣誉,为我乡农村经济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0一二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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