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朝文府发〔2012〕35号
广元市朝天区文安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广元市朝天区文安乡2012年
动物蓝耳病防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属各部门:
现将《广元市朝天区文安乡2012年高致病性蓝耳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二0一二年三月十日
广元市朝天区文安乡
2012年动物蓝耳病防制应急预案
为有效防控制蓝耳病疫情,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重大疫病应急条例》,结合我乡实际,现进一步完善我乡蓝耳病应急预案。
一、疫情报告与疫情确认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疑蓝耳病症状染疫动物,应及时向当地兽医站或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乡畜牧兽医站在接到报告或了解上述情况后,立即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疑似为蓝耳病的应在2小时内将情况逐级上报。疑似为蓝耳病疫情的,要及时采集病料送省动物防疫监督总站进行实验室确诊。
二、应急指挥系统和部门分工
乡级指挥机构由乡动物重大疫病应急指挥部承担。各村成立相应的动物重大疫病防制领导小组,由村主任任组长,组干部等相关人员为成员。
(一)村委会:负责所辖区内动物重大疫情的防制工作,配合上级抓好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
(二)乡动物重大疫病防制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情况收集并向乡党委、政府和区动物重大疫病防制指挥部及时反馈疫病防制情况,协调相关部门抓好防制工作。
(三)乡人武部:负责应急民兵调集和增援,协助乡镇建好防制应急分队,积极支持疫病防制工作。
(四)乡畜牧兽医站:负责专业技术力量的组织、调集生物疫苗的调供,搞好信息联络和上传下达。
(五)乡财政所:负责防制经费的落实,确保防制工作需要。
(六)乡卫生院:负责搞好疫区环境卫生的整治和监控工作。
(七)文安小学:搞好食堂食品的监管,引导学生不要接触病死畜禽。
三、控制措施
一旦发现疫情,负责防制过程中工作人员要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坚决扑灭,彻底消毒,严格隔离,强制免疫,坚决防止疫情扩散。
(一)分析疫源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分析疫源及其可能扩散、流行的情况,对仍可能存在的传染源以及在疫情潜伏期和发病期间售出的动物及其产品、可疑污染物(包括粪便、垫料、饲料)等立即开展追踪调查。
(二)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1、将染病动物所在场(户)或其他有关屠宰、经营单位划为疫点;散养的,将染病动物所在自然村划为疫点。
2、以疫点为中心,将半径3公里内的区域划为疫区。
3、将距疫区周边5公里的区域划为受威胁区。
(三)疫点内应采取的措施
1、扑杀所有的偶蹄动物并对所有病死动物、被扑杀动物及其动物类产品按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
2、对动物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
3、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动物圈舍和相关场地严格彻底消毒并消灭病源。
(四)疫区内应采取的措施
1、在疫区周围设置警示标志,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设置动物检疫消毒站,对出入的车辆和有关物品进行消毒。必要时,经省级政府批准可设立临时监督检查站,执行对动物的监督检查任务。
2、扑杀疫区内所有偶蹄动物。
3、关闭疫区内动物产品交易市场,禁止易感染活畜进出和易感染动物产品运出。
4、对动物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污水等按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
5、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禽舍、场地,严格彻底消毒并消灭病源。
6、根据需要,由区畜牧食品局建议区政府对疫区实行封锁。
(五)受威胁区应采取的措施
l、对所有易感染动物,采用国家批准使用的疫苗进行紧急强制免疫接种并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
2、对动物实行疫情监测,掌握疫情动态。
(六)解除封锁
疫区内所有动物及其产品按规定处理后,经过21天以上的监测,未出现新的传染源,由动物防疫监督人员审验合格后,经区畜牧食品局向发布封锁令的区人民政府申请解除封锁。
(七)处理记录
畜牧兽医站必须完整详细地记录疫情应急处理过程。
(八)非疫区应采取的措施
要做好防疫的各项工作,完善疫情防制应急预案,加强疫情临测,防址疫情发生。上述(三)、(四)、(五)项所列措施必须在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指导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