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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国土资源局朝天区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广国土资朝告字[2012]02号)
发文日期: 2012-12-26   发布机构: 区国土资源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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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国土资源局朝天区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广国土资朝告字[2012]02号)
广国土资朝告字[2012]02号    2012-2-17
 
    经广元市人民政府批准,广元市国土资源局朝天区分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国储c-3号 宗地面积:  10980.79平方米 宗地坐落:  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4.1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5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小于42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00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
起始价:  2300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但国土资源部2010年34号、151号文件对申请人另有限制(见拍卖文件)的除外。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2年02月17日2012年03月08日广元市国土资源局朝天区分局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2年02月17日2012年03月08日朝天区政府路43号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3月08日11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2年03月08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2年03月09日10时00分朝天区国土资源分局一楼会议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地块成交价款在签订出让合同后1年内付清,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首付不低于成交总价款的50%,余款必须在2012年12月31日前付清。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朝天区政府路43号
    联 系 人:王齐彬
    联系电话:0839-8622116,18981213579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广元市国土资源局朝天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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