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定”强化内部管理
索 引 号 : 008462234/2012-09999 | 发布机构: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12-12-26 |
发布时间: 2012-12-26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定”强化内部管理
一是定职责,努力实现人尽其才。及时对领导班子分工进行了重新划分,调整充实了13个股室、7个直属部门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了股室职责,调整了相关业务,理顺了股室关系,规范了运转程序。并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提高机关行政效能。
二是定制度,切实做到按章办事。对机关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制定了一套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内部管理制度,如干部考勤、车辆管理、公务接待、公务采购、重大事项报告等14项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
三是定目标,确保全年目标完成。结合市、区两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对全年目标任务进行了层层分解,实行领导挂点督导制度,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明确了各项工作完成时限、质量等具体要求,并通过月报表制度每月进行一次通报,对按时完成工作进度的责任人进行表扬,对没有按时完成任务的,分析原因,查找差距,抓好督办。
四是定规范,树立队伍良好形象。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行为,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对照“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守法纪、按章办事、牢记宗旨、端正作风、拒腐防变、廉洁从政、增强党性、保持情操”等行为规范,坚决杜绝吃拿卡要,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扎实的工作作风,确保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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