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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安委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2031/2012-09999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12-12-26
发布时间: 2012-12-26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其他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广朝安办发〔2012〕12号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转发市安委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现将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广安委〔2012〕14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好各地、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一二年六月六日
 
题词:安全生产 隐患大排查   通知
抄送: 市安办,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 区政协办。
广元市朝天区安委会办公室         2012年6月6日印
 
广元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广安委〔2012〕14号
 

广元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采取坚决措施,推动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市安委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的重点领域
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消防、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铁路、民航、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
二、排查整治的主要内容
(一)道路交通:以完善交通管理机构,建章立制,落实责任为抓手,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以国省干道和农村道路为重点,针对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农用车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严格运输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车辆监管,坚决打击未经批准私自运输行为。加强危险路段、河道、桥梁等排查,坚决预防因道路毁损、船只漂移而引发安全事故。加大对铁路平交道口监管力度,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消防安全:全面排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电气线路设备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围绕易引发群死群伤的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居民小区消防设施配备、违章建筑等开展排查治理,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设置位置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按要求设置并畅通,消防器材和设施是否到位并完好有效,消防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建筑内装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弱势群体居住场所各项消防安全措施是否落实等。
(三)煤矿:深化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四)非煤矿山:重点加强对井工开采企业、采砂(石)场的监管,坚决禁止汛期河道采沙行为,严厉打击无证开采、破坏防洪设施等违法行为。有色企业预防熔融金属发生喷溅、爆炸措施、防范煤气中毒措施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和改进情况。
(五)危险化学品: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存储、使用、运输等各环节的监管,从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等方面,查找火灾、爆炸、中毒、泄露等事故的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排查危险化学品存储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消防设施、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防超压、防雷电、防晒、防爆、防腐、防渗漏等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排查是否存在未经安全许可,超范围进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排查各类充装岗位资质、防超装措施、充装设备管道静电接地、装卸软管及仪表和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有毒有害充装站是否配备有毒介质洗消装置、配备和使用防毒面具、防化服;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及试生产是否严格执行试生产程序情况。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
(六)烟花爆竹及民爆物品: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要求,认真做好烟花爆竹购进、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查经营企业超量储存、违规购销私炮和超许可范围经营行为。民爆器材流通企业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以及规章制度、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针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跟踪管理,挂牌整改;对爆破作业现场管理不严,乱存、乱放、私拿、私藏爆炸物品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七)建筑施工: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超重机械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使用为重点,主要包括脚手架工程搭设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使用等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验收等情况;建筑超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查验、使用等情况。开展以预防高处坠落、坍塌等多发性事故为重点的建筑施工专项整治活动,继续加大对重点项目施工现场的监管,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施工现场,责令限时整改到位。检查拆迁、拆违工作中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八)特种设备:以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旅游景点的游乐设施安全状况为排查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制度是否落实,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特种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维护是否正常、是否正常运行、运行记录是否真实等。
(九)电力:全面排查预防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保证迎峰度夏电力安全;电力建设施工防坍塌、防机械设备损坏,保证电力施工安全情况;电网主要输变设施和发电厂主机设备、特种设备的安全情况等。
(十)地质灾害: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牌,逐一制定防灾预案,逐点落实防灾责任单位、防灾责任人、监测预警责任人。加强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巡查和排查,不间断地监控隐患点的变化情况,如发现异常苗头,及时组织群众避让。
(十一)教育:深入开展一次校舍危房围墙等全面检查工作,消除隐患,杜绝倒塌伤亡事故的发生。要强化对校园内水、电、气、食品及体育运动器材的监控检查,加强对学生暑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工作。
三、职责分工
依据《广元市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广府办发[2011]69号),市级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结合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实际,分别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道路交通、消防、民爆物品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实施。。
冶金有色行业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组织实施。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以及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由市安监局牵头组织实施
水上交通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实施。
煤矿由市煤管局牵头组织实施。
建筑施工由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牵头组织实施。
水利、渔业船舶由市水务局牵头组织实施。
农业机械由市农业局牵头组织实施。
地质灾害治理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组织实施。
特种设备由广元质监局牵头组织实施。
教育系统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
卫生系统由市卫生局牵头组织实施。
在建重点工程由市重点办牵头组织实施。
铁路由广元火车站牵头组织实施。
民航由市机场管理局牵头组织实施。
电力行业由广元电业局牵头组织实施。
市属及以上重点企业由市国资委牵头组织实施。
各县区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此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作为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载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重点工作内容和推进措施,层层分解责任,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市安委会将组织综合督查组,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立即开展安全生产自检自查自改工作,对排查清理出的问题和隐患能够整改的要马上整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限期整改并制定整改计划,并落实资金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对整改期间不能保障安全的隐患必须停产、停工、停止经营活动整改,并制订严密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监控,防止发生事故。
    (二)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级各部门要集中人力物力,采取暗查暗访、夜查、抽查等方式,深入现场,加大监督检查密度。在检查中要坚持“头脑清醒,认识到位,整治坚决,责任落实,处罚严格”的原则,既要热情服务,又要严格执法。对于企业存在较大事故隐患、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及屡禁不止等问题,特别是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的,要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肃执法,严厉处罚,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决不能以任何理由开口子、降标准、减程序,更不能徇私舞弊、为人说情。
(三)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级各部门要层层动员,广泛发动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到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切实提高企业安全基础和管理水平。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重要性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对工作开展不认真、走过场以及各种非法违法行为予以曝光,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要加强社会监督,建立举报奖励机制,设立举报电话,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积极性。
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安全 隐患 排查 整治 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广元军分区,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广元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012年5月28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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