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
民主评议党员是党内的一项基本制度,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保持党员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切实提高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效,教育全体党员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牢记党的宗旨,使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达到增强党性、提高素质、纯洁党员队伍的目的,现就2012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区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要求,按照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严格考核评议,通过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教育转化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评议对象及内容
评议对象:全乡各级党组织中全体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都应按正式组织关系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评议党员活动,预备党员评议结果作为其转正的重要依据。
评议内容:各村支部要参照民主评议党员合格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对照新时期本支部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认真组织测评、评议,确保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收到实效。
三、时间安排
全乡民主评议党员时间:2012年4月2日至5月底前结束。各支部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安排,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四、评议程序及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乡党委的指导下,以支部为单位,通过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处理等五个阶段进行,主要步骤如下:
一是学习教育阶段(2012年4月2日-4月13日)。将党的十七大、区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党章》、《中共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作为重点,有针对性地抓好面上的学习,使广大党员统一思想,提高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认识。
二是自我评价阶段(2012年4月14日-4月28日)。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进行自我评价,联系个人的思想工作实际,检查言行,肯定成绩,找准存在的问题及根源,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自评前应认真总结一年来所做的工作,从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纪律、廉政自律等方面,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并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并在党员民主生活大会上进行自我剖析。
三是民主评议阶段(2012年4月29日-5月12日)。在党支部内进行党内互评,评议中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避免不负责任的评功摆好。党内互评后,可采取座谈会或民意测评的方法,听取党外群众对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
四是组织考察阶段(2012年5月13日-5月28日)。召开支部会将各方面对每个党员的评价和反映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初步意见,对需要核实的情况,进一步调查核实,然后提交党员大会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组织意见。评议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的比例一般掌握在党员数的10-15%左右。对确定为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的,要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五是表彰处理阶段(2012年5月29日-5月31日)。对一致公认表现好的党员,由各党支部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突出的优秀党员,报上级党委给予表彰;对合格党员要给予肯定和鼓励;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规定,区别情况进行处置。
五、主要工作及工作要求
一是各级党组织要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列入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与开展创先争优、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理性信念教育等活动结合起来,使之互为补充,互相促进。
二、评议对象及内容
评议对象:全乡各级党组织中全体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都应按正式组织关系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评议党员活动,预备党员评议结果作为其转正的重要依据。
评议内容:各村支部要参照民主评议党员合格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对照新时期本支部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认真组织测评、评议,确保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收到实效。
三、时间安排
全乡民主评议党员时间:2012年4月2日至5月底前结束。各支部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安排,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四、评议程序及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乡党委的指导下,以支部为单位,通过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处理等五个阶段进行,主要步骤如下:
一是学习教育阶段(2012年4月2日-4月13日)。将党的十七大、区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党章》、《中共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作为重点,有针对性地抓好面上的学习,使广大党员统一思想,提高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认识。
二是自我评价阶段(2012年4月14日-4月28日)。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进行自我评价,联系个人的思想工作实际,检查言行,肯定成绩,找准存在的问题及根源,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自评前应认真总结一年来所做的工作,从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纪律、廉政自律等方面,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并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并在党员民主生活大会上进行自我剖析。
三是民主评议阶段(2012年4月29日-5月12日)。在党支部内进行党内互评,评议中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避免不负责任的评功摆好。党内互评后,可采取座谈会或民意测评的方法,听取党外群众对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
四是组织考察阶段(2012年5月13日-5月28日)。召开支部会将各方面对每个党员的评价和反映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初步意见,对需要核实的情况,进一步调查核实,然后提交党员大会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组织意见。评议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的比例一般掌握在党员数的10-15%左右。对确定为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的,要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五是表彰处理阶段(2012年5月29日-5月31日)。对一致公认表现好的党员,由各党支部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突出的优秀党员,报上级党委给予表彰;对合格党员要给予肯定和鼓励;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规定,区别情况进行处置。
五、主要工作及工作要求
一是各级党组织要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列入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与开展创先争优、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理性信念教育等活动结合起来,使之互为补充,互相促进。
二是要加强分类指导和检查督促,防止搞形式主义或走过场,各村驻村领导要指导所在党组织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使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主题鲜明、重点突出、贴近实际、扎实有效。
三是要积极探索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新途径,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确保每个党员都能按时参加民主评议活动。要重视流动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切实做好对流动党员的教育和评议工作,对离退休党员和流动党员,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法,提出具体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主动、认真地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学习和评议,为党员做好表率。
四是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为契机,认真抓好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等工作。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总体上于2012年6月底前结束。评议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认真总结,各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书面总结材料、汇总表交到乡党政办公室。
2012年3月31日
主题词:基层组织 民主评议 党员 通知
抄送:区委组织部。
广元市朝天区鱼洞乡党政办 2012年3月31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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