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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平溪乡建立便民服务中心、行政村便民服务代办站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2-12-27   发布机构: 平溪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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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溪乡建立便民服务中心、行政村便民服务代办站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规范便民服务中心和代办站运行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广朝府办函〔2012〕51号)、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示范型便民服务中心(代办站)创建活动的通知(广朝府办发〔2012〕24号),提高行政效能,转变机关作风,维护群众利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经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建立便民服务中心、行政村便民服务代办站。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十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要求,以依法行政为原则,以便民服务为宗旨,不断拓展服务项目和服务领域,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为我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  

二、工作目标

便民服务制度是区、乡两级政府及其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和上级政府、部门委托,不改变现有管理体制,按照“一厅式办公、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并联许可、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运行模式,整合基层行政资源,将区、乡政府及其部门的政务服务项目和和受委托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范畴,并根据实际情况延伸至村级自治组织,最大限度地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均等化、规范化、高效化的廉政制度规范。

创建市级示范型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立便民服务代办站。以村“两委会”活动室为依托,采取以点带面的形式,通过示范带动,全面建立行政村便民服务代办站:确立1个行政村(大竹村),创建市级示范型便民服代办站。

    三、建设形式与内容

    建立乡便民服务中心、5个村便民服务代办站。要坚持“四统一、四公开”,即统一场所,统一标识、统一人员、统一模式、公开岗位职责、公开代办事项、公开监督电话、公开服务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统一固定办公场所。乡便民服务中心设在乡镇政府一楼办公厅。村便民服务代办站设在村组织活动场所(村委会)。乡便民服务中心、5个村便民服务代办站内办公桌、文件柜等办公必备物品要配备齐全。

   2、统一标识。乡便民服务中心悬挂“朝天区平溪乡便民服务中心”;行政村便民服务代办站悬挂“朝天区平溪乡××村便民服务代办站”。

   3、统一选配代办员。乡党委、政府、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所属基层站所的业务指导,选派素质高、业务精的同志到“中心”窗口工作。工作人员实行双重领导,业务上接受原单位指导,日常工作接受便民服务中心领导和管理。各便民服务代办站设负责人一名,专职代办员一名,负责开展便民服务工作。便民服务代办站负责人由村委会主任担任;专职代办员从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志愿者中选择兼任。

   4、统一代办模式。乡党委、政府确定蔡联华兼任“中心”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王富强为“中心”管理人员,上班实行正常工作时间,事项办理实行直接办理制、承诺办理制、联合办理制。直接办理制:对程序简单,可当场、当天办结或直接答复的一般事项即收即办;材料不全的,工作人员应一次性明确告知需补办的材料,材料补全后应当场办结。承诺办理制:对需要审核或现场勘察的特殊事项,窗口人员受理后,出具《办件承诺单》,在限定时限内办结。联合办理制:对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窗口单位办理的事项,由“中心”统一协调,同时受理,限时办结。村便民服务代办站实行负责人和代办员定期坐班和全天候随叫随到相结合的形式,处理群众事务。即负责人和代办员确定一人于每月逢一、五的日子在代办站坐班工作;其余时间要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随时受理事务。在村上办理的,五个工作日办结或予以答复;在乡上办理的,十个工作日内办结或予以答复。

5、规范布置。一是设置工作岗位牌。办公桌上摆放“工作岗位牌”,正面注明姓名、张贴照片,背面注明岗位职责。二是设置公开栏。在便民服务中心、代办站外设置公开栏,公开服务事项、办理程序、收费标准等,方便群众办事。三是公布电话。在公开栏长期张贴服务电话和监督电话,方便群众监督。四是公开服务制度。制作便民服务制度牌,并统一硬板上墙进行公开。

    四、服务事项

    (一)乡便民服务中心

1、委托受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包括:

(1)招商引资企业许可受理;

(2)个体工商执照申领受理;

(3)农民建房申请受理。

2、委托办理的行政确权服务事项,包括:

(1)办理户口转迁及新生人口上户等手续;

(2)办理计划生育相关手续;

(3)其他受委托办理的服务事项。

    3、社保服务事项,包括:

    (1)受理农村低保、五保和城镇低保申请及办理相关事宜;

(2)受理管辖区域内自然灾害救助申请及办理相关事宜;

(3)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相关事宜;

(4)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及相关事宜;

(5)其他属于乡镇受理范围内的社保服务事项。

4、惠农政策落实,包括:

(1)协助落实退耕还林钱粮、蚕桑、畜牧、果树栽培等惠农政策款物的直补;

(2)协助落实家电下乡、机动车、农用车下乡补贴;

(3)协助落实扶贫移民、扶贫助学等惠农政策;

(4)其他涉及群众利益的财政补贴或补助事项。

(二)行政村便民服务代办站

 服务事项实行委托办理。与便民服务中心建立委托办理关系,由便民服务代办站专职代办员具体办理。内容包括:

    1、受委托代办劳务输出、技能培训及“三农”法规政策服务咨询、劳动就业等信息咨询;

    2、受委托代办科技、政策、法律咨询;

    3、受委托代办的其它事项。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建立乡便民服务中心、行政村便民服务代办站是新时期党和政府推出的一项便民惠民举措,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积极开展基层便民服务调研,摸清基本情况,理清工作思路,深入推行便民服务制度,确保取得实效。

2、明确任务。乡党委、政府结合实际,明确工作任务,加快便民服务中心、代办站的建设进度,将便民服务中心、代办站的办公场所、硬件设备落实到位,人员上岗开展工作。便民服务中心要积极主动联系便民服务代办站,定期不定期的对其进行业务指导。

3、规范运行。以受理、承办、回复环节为重点,规范工作程序,落实工作责任。受理环节,明确受理标准、建立一次性告知制度;承办环节,明确办理时限、工作要求,做到责任分明,依法高效;回复环节,明确送达时限,做到手续完备、资料齐全。要根据运行情况,不断完善和规范便民服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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