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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平溪乡切实加强“十八大”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2-12-27   发布机构: 平溪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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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乡属各部门及各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十八大期间全乡的消防安全工作,按照市、区消安委的统一部署,我乡党委、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开展喜迎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现将《平溪乡切实加强“十八大”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思想,强化责任

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和《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中“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全民积极参与”的要求,全员动员,全力以赴,最大限度地增强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工作要求,坚决预防和遏制本单位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乡政府高度重视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整合精干力量,成立了乡人民政府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明确职能职责,层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加强督察督办,构建了消防安全保卫有人抓,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细化任务,强化落实

(一)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1、全乡各村、各单位要做好内部的消防安全防火检查、巡查工作,重点是单位内部火电源管理、灭火器材数量是否充足、质量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出口是否封堵等方面。

2、乡党政办负责机关消防安全工作。

3、安监负责对各企事业单位及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4、乡林业站、农业站负责对林场等易发火灾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5、供电所负责对全乡各村、各单位用电等容易引发火灾的消防安全工作。

6、其他单位负责对各自单位内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乡属各村、各单位要积极推行网格化管理,以各村、各单位划分基础网格,明确网格管理责任人,开展日常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初期火灾处置等工作。

(三)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乡属各村、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以为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消防安全氛围为主题,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要针对火灾特点,不断创新宣传手段,丰富宣传内容,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消防宣传,使广大群众、学生、干部职工掌握消防基本常识,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常识,切实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全面做好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

重点单位和有关部门要从思想、组织、装备、训练和预案上切实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灭火实地演练上来,确保一旦发生火情,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四、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88日至13日)。全乡各村、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方案的要求,制定切合各自实际的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对十八大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安排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814日至9月30日)。各村、各单位及有关部门要按照专项行动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加强领导,各负其责,全民动员,全力以赴,全面落实十八大和国庆节消防安全保卫各项工作 

(三)保卫攻坚阶段(10月1日至十八闭幕)。分析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调整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开展攻坚行动,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四)全面总结阶段。(11月底)保卫攻坚阶段结束后,各村、各单位及有关部门要对十八大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村、各单位及有关部门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十八大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各村、各单位及有关部门既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又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督导。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对各单位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导,对十八大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失职渎职,所辖区域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或者影响恶劣的火灾事故的,相关主要领导要作出检查,取消本年度评先资格,同时坚决实行责任倒查。

(四)强化应急指导各村将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报乡安监办(注:纸质材料),国庆节和党的十八大会议召开期间,要严格执行值班制,确保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火灾零事故报告制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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