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省级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2031/2012-09999 |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 成文日期: 2012-12-27 |
发布时间: 2012-12-27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各村委会、乡属各部门:
为扎实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工作,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平溪乡省级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蔡联华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 赵 杰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侯国丽 司法所助理
成 员: 李 爽 党政办负责人
赵顺义 财政,民政所负责人
雷翔元 农业站站长
李全军 林业站站长
向德帮 乡卫生院院长
李永斌 计生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永斌同志兼任负责日常业务。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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