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乡属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乡(街道)创建活动的通知》根据《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开展计生“双创”的基础上,从2012年7月起,在全乡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活动(以下简称示范乡镇、村创建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通过典型引路,逐步推动人口计生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人口计生工作依法行政水平,促进人口计生事业稳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村创建活动,规范依法行政工作,建立人口计生依法行政的长效机制,使计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得到维护,为全乡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发展提供法制保障。2012年8月在桃树、清水、淖池、望坪等5个村开展创建活动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指导所有村达到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创建示范乡村的标准。
三、工作任务
1、经常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活动。深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教育和培训,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落实乡、村、组三级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三项公开。
乡政府、乡计生协会将采取向广大群众发放计划生育宣传手册、告广大育龄群众书、举办育龄群众培训班等形式开展宣传,村要及时召开群众会、育龄妇女座谈会等形式开展宣传,村小组要利用小组信息员、小组中心户长组织学习,开展培训,使群众对计划生育政策、各项奖励优惠、处罚政策、办事程序的知晓率达到95%以上。
2、完善制度规范执法。建立人口和计生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和定期清理制度,没有与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内容,乡有专门执法人员,注重执法能力建设。各村要积极配合区、乡计生工作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严格执法程序,依法行使职权,规范行政执法告知,准确行使自由裁量权,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3、优质服务便民维权。全面落实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和免费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在乡计生服务站以外医疗机构落实长效节育手术的对象凭《计划生育节育手术证明单》到乡计生办报销国家规定的免费基本项目费用,依法开展计划生育技术咨询和服务,严格遵守计划生育手术常规,禁止大月份引产。乡、村计划生育便民维权以阳光便民服务队为依托,设立便民服务窗口,公开计划生育办证程序,制定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的工作台帐,及时做好计划生育信访、上访对象的工作。
4、奖励落实。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及时兑现各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扶助政策、法定奖励,奖励扶助人员准确率、兑现及时率达到100%。乡民政部门要把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对象纳入农村低保,同时乡民政部门要对农村独女户、双女户家庭子女、自觉落实长效避孕措施的计划生育家庭困难户优先纳入农村低保;农业、学校、卫生院、劳保所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的实施意见;对违反政策怀孕主动终止妊娠手术的,乡政府给予300—500元营养补助。
5、创新管理推进自治。积极推行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互信“三信”工作机制,扎实开展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进工作方式方法的转型,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扎实开展“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县区”创建活动,普遍提高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管理功能。
6、强化监督严格问责。进一步推进“阳光计生行动”,实行政务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设立维权热线(12356),及时纠正违法行政问题,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7月25日—7月31日)。
2、自查清理(8月1日—8月25日)。
3、整改和规范(8月25日—9月7日)。
4、检查验收(9月10日以前)。
整个活动在9月10日前完成。乡政府组织专班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文件档案、进村入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验收,并纳入各村年度目标考核。
五、组织领导
乡党委、政府成立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王文波任组长,协会会长孙亮任副组长,严小波、严一丰、刘玉刚、张菊林、孙建、吴玥先、杨浩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计生办。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省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推进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载体。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提高抓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投身到创建活动中,通过创建活动真正把依法行政作为履行人口计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基本准则。
2、精心部署,积极推进
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示范标准,研究制定本单位开展创建活动的具体方案,迅速进行动员部署。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畅通维权渠道,开展优质服务,创新工作机制,强化执法监督,坚持从实际出发,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积极推进。
3、统筹协调,提升水平
创建活动涉及面广,内容丰富,涉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方面面,是一项全局性工作。要将示范乡创建活动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全局,与基层文明执法活动、诚信计生、阳光计生、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乡镇创建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注重解决当前人口计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进一步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