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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区城管局机关行政管理制度
发文日期: 2012-12-28   发布机构: 区城市城镇管理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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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区城管局机关行政管理制度

 

一、学习制度

(一)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

1、建立局中心学习组,由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股室和队所负责人组成,由纪检组长和党支部宣传文体委员组织实施。

2、中心学习组至少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全年不少于12次。

3、中心学习组在业务上接受区委宣传部的指导,每次学习突出一个主题。

4、中心学习组采用自学与集中辅导相结合方式,每个成员要对集中学习和自学内容作好记录,接受调阅。

5、集中学习实行考勤制,现场签到,定期通报学习情况。特殊原因,需向组长请假。

(二)局干部职工学习制度

1、局干部每月至少组织学习1次。学习内容主要是学习党的文献、科学发展观、法律知识,以及本职业务知识等。

2、注重抓好干部自学,把自学纳入干部管理和考核。每位干部年度内读书笔记不少于5000字(其中领导干部10000字)、撰写心得体会1篇、撰写调研文章1篇。

4、严格学习纪律,如遇特殊情况须经领导同意,要按规定参加各类培(调)训学习。

5、建立好干部学习档案,作为学习考评的依据。

(三)党员学习制度

1、每季度至少组织学习1次。

2、学习内容主要是《党章》、党的文献和法律知识。

3、认真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学电教片。

4、支部要作好学习记录。

(四)调阅调研制度

1、为使中心组学习、干部学习取得实效,建立调阅调研制度。

2、理论调研考核对象: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股室及队所负责人。

3、调研要求:结合本职工作或本地实际,观点鲜明,论据充分,有现实指导意义。每年每人不得少于1篇。

4、对学习笔记和调研成果定期不定期调阅。其中:副科级以上领导以区委组织部、宣传部调阅为准,其余对象由局党组调阅,纪检组长为调阅责任人。

5、调阅结果纳入年终目标同步考核。

二、会议制度

(一)党组会议

1、党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由党组书记决定临时召开。

2、参会对象为全体党组成员。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必要时召开扩大会议,参会人员由党组确定并另行通知。非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一律不得缺席。

3、党组会议主要传达上级重要会议及重要文件精神,总结前阶段工作,研究布置下阶段工作,决定重大事项。

4、党组会议议题于会前12天通知全体成员,部门需要提交党组研究的事项,应提前将书面议题交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汇报。未经同意的一般不得在党组会议上临时提出。

5党组会议由党组秘书负责通知、记录并根据需要整理会议纪要,党组会议记录要力求完整准确、表达清楚,对一个问题的不同意见应如实记录。

6严格遵守《保密法》和会议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组会议内容一律按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公布、传达。

(二)局长办公会议

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局长、副局长出席。根据会议内容可吸收有关股室负责人列席,会议时间根据工作需要临时确定。会议的主要议题是:

1、分析形势、研究部署我局各时期的重点工作。

2、传达学习上级的重要文件、指示,研究制定贯彻执行的意见和具体措施。

3、审定我局工作的重要报告、请示。

4、讨论审批重大财务开支事宜。

5、研究决定其它需要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

(三) 全体干部(职工)会议

会议由局领导主持,全局干部(职工)出席,会议原则每周举行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重要文件、指示和会议精神。

2、通报有关情况。

3、进行周内工作总结和部署。

4、会议要求:按照会议通知时间提前5分钟入场并将手机调至振动状态;参会者不得迟到,因故不能出席者应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会议期间禁止吸烟,不准交头接耳,不准随意走动。

(四)民主生活会制度

1、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半年举行一次。上半年在7月底前召开,下半年在12月底前召开。

2、参会人员为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必要时各股室、队所负责人参加。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

3、会议主要是围绕创建“五好”班子、党员领导干部思想、学习、党性修养、作风建设、廉政自律、遵纪守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分析班子运行情况以及从群众中反映的热难点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

(五)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以支部为单位召开,参会对象为全体共产党员、入党积极分子。

2、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3、评议内容为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上级文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具体内容以上级组织部门文件要求为准。

(六)会议的准备

1、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全体职工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2、各股室需要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的议题和有关材料须事先提交分管领导,经请示主持会议的领导后确定会议议题,并在会前将会议议题通知与会人员。

3、办公室要做好会议通知、安排会场、清点到会人数、会议记录等工作。

4、办公室要根据会议内容和需要,为会议准备有关材料。

5、办公室负责督办会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三、考勤制度

(一)上班签到制度

1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作息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建立电子考勤签到册,每天上、下午各签到一次。

2、坚持按时上、下班、有事必须请假。上班时间外出办事班子成员、股长须向分管局长请假,股室成员须向股长请假。

3、考勤逐日进行,准确反映,严格登记下列内容:每日上下班时间;休假的类别、日期(如事假、病假、年休假等);公差、学习;迟到、早退、旷工等。

4840为签到截止时间,凡未按时签到者,不得延签。840以后至900以前到位的视为迟到,900以后到位的视为当日旷工。旷工一天处罚当日工资。5个迟到记一个旷工,不签到者视为旷工。全年出勤不少于251天。

(二)干部请销假制度

1、一般情况不得请假。

2、特殊情况需请假,须出具书面假条,并经审批后方可生效实施。1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1天以上由党组书记、局长批准。副科级以上领导请假由党组书记、局长批准。假毕到办公室销假。凡不批就休、先休后批、请短休长都视为旷工。若遇特殊情况来不及具备书面假条,应事先向局办公室口头报告,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四、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建立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报告制度,按时限要求定期报告。

2、建立安全事故限时报告制度。安全事故是指交通、建筑质量安全、洪涝灾害、食物中毒等。辖区内发生上述事故各位干部和知情者应立即将事故单位或业主姓名、住址、地点、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报局办公室和相关职能部门。经局党组报区委、区政府、区安办。其中重特大事故上报时限不得超过1小时。

3、群体性上访、闹事等涉及社会稳定工作的事件,一旦发现预兆必须立即报告。

五、信访工作制度

1、建立信访接待室,对来访群众热情接待,积极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解决和答复。严禁推诿、回避现象发生。

2、认真处理群众来信,对上级批转来信办结率要求达百分之百,并按规定时间与来信群众见面。

3、严格遵守信访保密制度规定,严禁将来信与被信访人见面。

六、公示制度

1、为提高办事效率,接受社会监督,推行政务公开、发展党员公示、职能部门职责任务收费公开等社会公示制度。

2、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领导分工,部门职责,全年工作计划或阶段性工作安排,收费标准,行政审批程序,办事程序等方面的内容。

3、发展党员公示是指在一定范围,一定时限内通过张榜形式将拟发展或拟转正党员的基本情况向社会公示。主要内容包括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拟发展或拟转正党员的姓名、年龄、所在单位、个人德才表现、入党介绍人意见等个人基本情况。

4、其他职能部门按有关要求建立公示制度和公示栏。

七、首问责任制

1、首问责任:群众来办事或来电话,被询问的第一个工作人员就是首问责任人,应当履行接待、引导、释疑、解惑等工作责任。

2、接听电话:接电话人应热情礼貌,主动报出单位及姓名,问清对方找何人,有何事,并立即请要找的人接电话或耐心倾听,做好记录及时转答。

3、接待来访:首问责任人应当态度和蔼,让座倒茶,弄清事项,及时给予办理或引到有关部门办理。

4、言行文明:接待来人,应做到“三有三声”,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使用“你好”、“请稍等”、“请跟我来”、“对不起”、“谢谢”等礼貌语言。

八、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根据中央、省、市、区委有关规定,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实行责任制。

2、廉政建设责任划分: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组书记对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廉洁从政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分管的办、股室、队、所的廉洁从政负直接领导责任。

3、日常工作管理与考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日常工作由纪检组长和局党支部共同负责完成。分工如下:纪检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安排学习,反馈信息,年终总结报告。支部负责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督促检查、考核工作。纪检组长负责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议工作和违纪人员责任追究、处理工作。

九、行政效能警示制度

1、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2、严禁不认真执行《首问责任制度》和《限时办结制度》。

3、严禁上班迟到、早退、不假办理私务、参与打麻将和玩纸牌等活动。

4、严禁办事推诿拖拉、“吃、拿、卡、要”。

5、严禁在办公电脑上安装使用聊天、炒股、游戏软件。十、卫生制度

1、坚持班前、班后打扫,经常拖地,确保地面无垃圾、积尘,墙角、天花板等处无蛛网。

2、办公桌每天擦拭,无杂物、纸张堆放,无乱涂、乱写;窗户干净明亮,玻璃完好无损。办公桌、文件柜上不得乱贴乱挂,顶部不得堆放杂物,办公废物及时清理。

3、电话等办公用品和热水瓶、茶杯、凳子、烟灰缸等日常用品统一放置;扫帚、畚箕等清洁工具统一放至门后或角落处。

4清洁卫生打扫由全体职工轮流进行。局办公室负责对清洁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十一、收发文制度

(一)发文办理

1、发文办理指本机关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

2、各股室拟稿人拟定公文后,由股室负责人进行核稿,报分管局长会签,最后报局长签发。局长签发前,各科室负责人应认真进行审核、校改。

3、对涉及其他股室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主办股室应当主动与有关股室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行文,会签后报请局长审定。

4、确定公文的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和发放范围。

(二)收文办理

1、办公室负责接收各级各部门的公文、简报、资料、传真电报及及其它材料的签收、拆封、登记、筛选、分发、传阅、审核、拟办、批办、承办、催办、收回、归档和清退工作。  

2、收文要严格履行签收手续,认真清点所收件数,核对封号和收文单位,由专人统一拆封(领导亲启件除外),将收文日期、公文标题、密级、发文字号、发文机关、份数及办理情况在收文簿逐项填写清楚。

3、承办股室收到交办的公文后应当及时办理,不得延误、推诿。紧急公文应当按时限要求办理,确有困难的,应当及时予以说明。对不属于本股室职权范围或者不宜由本股室办理的,应当及时退回并说明理由。

4、公文办理中遇有涉及其他股室职权的事项,主办股室应当主动与有关股室协商,如有分歧,可以报请局长审定。

(三)公文传阅

1、办公室负责将需传阅的公文按批示顺序依次传阅。原则上先传现职领导,如遇领导外出,可依次下传,领导回来时补阅。

2、需局领导和各股室传阅的公文一般应在2日内退回办公室;领导批示需有关股室承办的,可采取分送或先传承各股室。承办股室办理完毕后,及时将公文连同办理结果书面材料退回办公室。

3、严格按领导批示和规定范围传阅。

4、严格阅文登记制度。特急公文、重要公文、密级公文,办公室要跟踪催阅。

5、传阅件一律不得横传,阅后返还办公室存查。

十二、内务制度

1切实加强内务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管理内容、管理要求,确保内务管理规范有序,责任到位。事务处理本着协作统一,分工负责的原则进行。

2、办公室负责文件、信息简报、校核、送审、装订、制作和分发。打印文件实行登记造册。

3、办公室要做好督办、协调及领导交办各项工作。

4、办公室负责做好日常行政工作。建立公章使用登记簿严禁利用公章谋取私利。建立电话登记簿,对工作来话按要求登记,并及时传阅。建立大事记登记薄。

5、禁止在空调下吸烟,保持室内通风,避免空气混浊,损害健康。

6、爱护公物,节约能源,空调、饮水机等电器注意使用寿命,勿超负荷使用。队员外出要随手关灯、关门。

十三、保密制度

1、全体队员要认真学习和自觉遵守党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纪律,对涉密内容做到不传播、不抄录、不遗失、不泄漏、不打听。

2、认真落实涉密岗位责任制,涉密干部要熟知本职岗位保密范围、期限、密级变更程序等有关保密规定和常识。

3、办公室必须规范收取、分类、送阅、处理各级秘密文件、密码电报、加密传真。

4、密件只能在办公场所使用,任何人不得携带密件出入公共场所等无保密设施的场所。

5、与内网相连或处理涉密资料的计算机接入外网时,必须按保密要求隔离。

十四、档案管理制度

(一)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

1、坚持部门收集,办公室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

2、凡局机关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两份打印的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含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办公室统一收集管理。

3、局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上级机关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的相关人员必须将会议的主要文件资料报办公室办理归档手续。

(二)归档范围

1、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2、上级机关发来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划等文件材料。

3、本单位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4、本单位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

5、本单位反映主要职能活动的报告、总结。

6、本单位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及简报。

7、信访工作材料。

8、本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9、局机关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以及关于职工奖励、处分的文件材料。

10、局机关人员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11、本单位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对外交往重要活动的文字材料、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12、日常工作需归档的各种资料。

十五、财务制度

(一)日常经费开支管理

1、大力开展“双增双节”活动,各项开支要量入为出,严禁开支上的“大手大脚”。坚持少花钱多办事,办实事的原则,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凡各股室所所需要的办公用具、用品、材料、机器设备等,先将计划提交办公室后,由办公室会同计财股统一采购。达到政府采购中心标的的,交由政府采购中心采购。

3、凡报销票据要正规,要有经办人签字,并写明用途、时间,先经会计核实,再送分管领导签字报销。

4、水电费。办公电费每月每人  度电费,超限额在个人工资中扣除。

(二)财会管理

1、根据《会计法》和《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会计日常核对工作,随时向分管领导通报收支情况。要求凭证合法,手续完备,帐目健全,数字准确,并按时做帐、报帐,做到帐目相符、帐表相符、帐物相符。妥善保管会计档案资料,遵守国家保密制度。

2、出纳员要严把现金关,做到有收有支,短款自赔。

3、单位公款严禁外借。确需借款的,需经主要领导签字认可。

4、出纳处流存现金不超过500元,超出部门必须于当日存入银行。

5、严格履行财务开支审批手续,实行财务审批一支笔制度。

   (三)招待费管理

    实行办公室统一管理,上下接待要根据工作需要而定,尽量不安排高档场所高消费,经费包干部门自行调剂,需局统一支付的必须先报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实施,不得先消费后报告,否则一律自行承担费用。下乡、加班生活费人均按30元∕每天包干执行。

(四)票据管理

1、所有票据由会计管理,建立票据结报手册。

2、严禁白条入帐,会计要把好关。

(五)固定资产管理

1、计财股为固定资产管理的主体单位。

2、固定资产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安全。计财股造册登记,使用人员领取签字。损坏、短缺、丢失要照价赔偿。工作调动要按时办理移交手续。

3、购置固定资产应量力而行。私人借用公家财物要登记签字。

4、所有国有固定资产,要全部登记造册。应作报废处理的要及时处理。

(六)暂扣物品管理。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采取“先行证据登记保存”的物品,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存放,由专人负责管理和登记,不得有损坏、丢失等现象。对该物品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严禁私自处理。

十六、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

1、本局的所有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办公室负责车辆的维修、保养、车检、事故处理、安全教育等工作。

2、严格执行纪委关于严禁公车私用的规定。

3、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的要求,建立车辆档案,登记车辆的购入时间、价格、名称、型号、颜色、排气量、发动机及车架号、车内设备等。

4、按时进行车辆的维修和保养,发现故障及时维修,保证车辆的使用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5、车辆应报局长批准后,方可出车。否则出车期间全部费用自理,并追究用车人及驾驶员责任。

6、所有车辆休息日和节假日未经局长批准不得私自出车。

7、车辆上的各种工具、备品由驾驶员负责保管。如有丢失,由本车驾驶员按价赔偿。

8、因工作需要需租车的由办公室统一登记并报局长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驾驶员安全制度 

  禁止违章操作;禁止酒后驾驶;禁止超速行驶;禁止疲劳驾驶;禁止开赌气车;禁止车辆带病上路;禁止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禁止乱停乱放。

十七、信息工作制度

1、所有干部职工人人都是信息员,随时将工作好的方法、经验、对策、建议以书面形式报送区委、区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

2、所有信息必须交办公室审核,局领导签发后,由办公室统一编发并上报。

3、建立信息目标考核制度。考核分两个层次:①区委办、区政府办下达的目标任务;②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

4、建立信息奖惩制度。凡被采用的国家级每篇400元、省级每篇100元、市级每篇30元、区级每篇20元;图片和广播电视新闻稿根据各级别进行相应的奖励;专题调研文章按国家级每篇800元、省级每篇600元、市级每篇400元、区级每篇300元进行奖励。完不成信息任务者,同比例扣分,与目标任务同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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