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区水务局关于做好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全区水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水务站、局机关各站、股(室):
为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全区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现2012年行业安全生产目标,为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确保元旦、春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12月20日召开全省今冬明春安全生产暨“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的有关安排部署,结合我局行业实际,决定于2012年12月20日至2012年3月31日在全区水务行业组织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暨“百日安全生产活动”(见附件1)。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突出安全发展
各乡镇水务站、局机关各站、股(室)要认真贯彻落实12月20日召开的全省今冬明春安全生产暨“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和当前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懈情绪和畏难心里,坚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采取更加科学的办法和强有力的措施,严防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为扎实推进全区水务行业今冬明春安全生产暨“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开展,我局成立了今冬明春安全生产暨“百日安全生产活动”领导小组(见附件2),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责任股室具体抓。各乡镇水务站要按照局和各乡(镇)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辖区实际,精心组织,把活动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村委会,落实到责任单位,落实到责任人,将今冬明春安全生产暨“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扎实推向深入。
三、严查安全隐患,深化排查治理
各乡镇水务农机站、局机关各站、股室要在今冬明春安全生产暨“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期间,结合行业的实际情况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排查的重点是:水利在建工程、安全人饮、场镇供水、渔业船舶、防洪工程、河道采砂安全等。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认真按照隐患治理“五落实”原则,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整治。对限于客观条件一时难以治理的,要落实监管责任、治理措施、步骤和时限,按照有关规定上报相关部门。
四、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监督检查
活动期间,各站、股室要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采取书写标语、发放资料、发送短信、播放警示片,以及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等形式,加强对今冬明春安全生产暨“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目的、意义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引导水务行业广大干部职工、企事业员工、农民群众自觉参与到“百安活动”中来,努力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我局将组织检查组开展督促检查,确保今冬明春安全生产暨“百日安全生产活动”顺利开展,达到预期效果。
附件:
1、朝天区水务局今冬明春安全生产暨“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实施方案
2、朝天区水务局今冬明春安全生产暨“百日安全生产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朝天区水务行业冬明春安全生产暨“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暨“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全区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根据12月20日召开全省今冬明春安全生产暨“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的有关安排部署,结合辖区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事故预防,强化安全监管,落实主体责任,狠抓综合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今冬明春及元旦、春节期间全区水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确保朝天2013年经济实现跨越发展有个的良好开局。
二、活动主题
“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严格执法、确保平安”。
三、活动目标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培训,积极动员全区水务行业各级干部职工、生产经营业主及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共同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二是建立健全以“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行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三是加大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安全饮水、场镇供水、河道采砂、水产品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安全检查力度,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尽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杜绝特别重大事故,促使行业安全生产实现持续稳定好转。
四、总体要求
(一)清醒认识今冬明春水务行业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准确把握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行业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切实将今冬明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好。
(二)突出重点,一是抓好水工程建设、河道采砂、安全饮水、场镇供水、渔船的安全;二是切实抓好本单位小汽车及消防安全工作。
(三)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要求,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四)按照《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的通知》(广府办发[2011]69号)的规定及要求,采取坚决措施,严格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五、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12年12月20日-2012年12月31日。各乡镇水务站、局机关各股室要切实抓好宣传发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水法》、《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知识,让今冬明春安全生产暨“百安活动”深入到企业、社区、农村、学校、家庭,形成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培育安全文化。
第二阶段(督查整改):2013年1月1日-2013年3月20日。各乡镇水务站、局机关各股室要结合各乡镇、各股室的实际和工作重点,细化具体措施,落实监管职责,适时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监督检查,确保今冬明春安全生产暨“百安活动”取得实效。特别要对重点领域、重要场所、重要时段及关键岗位进行安全检查,切实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认真按照隐患治理“五落实”原则,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整治。对限于客观条件一时难以治理的,要落实监管责任、治理措施、步骤和时限。要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加强责任考核,推进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2013年3月21日-2013年3月31日。各乡镇水务站、局机关各股室要将今冬明春安全生产暨“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包括部署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工作情况、典型经验、活动效果、存在的问题及措施建议),并于2012年4月2日前报区水务局今冬明春安全生产暨“百日安全生产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防汛办),联系电话:8622246、8622343。
六、活动重点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是要坚持实行安全生产 “一岗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把安全工作各项防控措施抓实、抓细;二是将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位责任人,做到工作早部署、隐患早治理、事故早防范,确保行业安全生产。
责任单位:各乡镇水务站、局机关各站、股室。
(二)认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各乡镇站、局各股室要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重大举措,先进典型和经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农民群众的安全素质,营造良好的水务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声势和氛围。
责任单位:各乡镇水务站、局机关各站、股室。
(三)加强水工程和饮水安全管理
一是以防范坍塌、高坠等事故为重点,开展涉水工程建设施工专项治理工作和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二是全面加强水利工程运营安全管理,强化对重要位置山坪塘、水库和堤防的定期检查、隐患治理和应急管理,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水利工程运行安全;三是认真抓实场镇供水和安全饮水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饮水运行管理制度,搞好水源保护,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水质监测,加强供水设施设备管理维护,预防极端恶劣天气下管道损坏、水源污染等突发事件发生,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
责任单位:各乡镇水务站、水利股、河道与堤防管理股、供排水股、水保股。
(五)强化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一是开展辖区内渔船安全大检查,加大对渔业船舶无证无照、非法载客、违规作业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大渔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毒、电、炸鱼等违法行为,加强水产品市场监管,确保水产品养殖和食用安全。
责任单位:水资源和渔政管理股。
(六)加强河道采砂整治工作
为进一步巩固河道采砂整顿的成果,维护河道采砂秩序。一是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加强河道采砂清障平尾工作力度,及时恢复河道,维护河势稳定,确保河道行洪安全;二是要求各采砂业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程序规范作业,安全生产,并设置完善好安全警示标志,保障作业人员和行人安全;三是全面清理整顿无证开采、超深越界开采、非法开采,影响河道安全度汛和重要设施安全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各乡镇水务站、水务综合执法大队、河道与堤防管理股。
(七)加强应急防范和应急值守
针对冬春季节天气多变、气温起伏大的特点,认真落实防火、防寒潮、防雨雪冰冻灾害等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高度重视今冬明春特别是重点时段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和处理。
责任单位:各乡镇水务站、局机关各站、股室。
附件2
广元市朝天区水务局
今冬明春安全生产暨“百日安全生产活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含诗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贤成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潘泉名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三军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卫 玲 局党组成员、局纪检组长
胡 宁 局党组成员、区防汛办副主任
李克祥 工会主席、防汛抗旱股股长
刘正荃 办公室负责人
邱 丹 水土保股负责人
蒋兴富 供排水股股长
刘严庚 水利股负责人
刘明强 水务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
胡 敏 水务综合执法大队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防汛办,由李克祥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胡敏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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