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62031/2012-09999 |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 成文日期: 2012-12-31 |
发布时间: 2012-12-31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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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朝滩委[2012]26号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大滩镇委员会
关于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领导
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党支部、场镇各单位:
为切实抓好我镇的党风廉政建设,由于领导班子成员变动,经镇党委研究,决定调整充实我镇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并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分工,具体如下:
一、大滩镇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王品邦
副组长:李明高 赵 强
成 员:刘克武 何占海 柳志伟 熊桂兰 邱子军 王久太 李发辉 赵 澧
镇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由赵强兼任办公室主任,赵澧负责日常事务。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
1、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组织机构;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抓好本级和下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做到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考核。这项工作由镇党委书记王品邦同志负责。
2、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理论和党政纪条规,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自觉性。这项工作由人武部长、副镇长何占海同志负责。
3、建章立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建立和健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这项工作由由镇纪委副书记、正科级组织员邱子军同志负责。
4、廉洁自律。认真贯彻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抓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党风廉政工作笔记以及党政“一把手”专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等制度的落实。这项工作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李明高同志负责。
5、查办案件。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方针,继续保持案件查办的高压态势,做到有案必查,确保案件质量。这项工作由镇纪委书记赵强同志负责。
6、纠纷治乱。继续深入开展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认真抓好治理学校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治理公路“三乱”等工作。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这项工作由党委委员、副镇长熊桂兰同志负责。
7、政务公开。认真抓好党务、政务、村务、财务公开工作,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这项工作由党委委员、副镇长柳志伟同志负责。
8、干部任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实行干部任用“公示制”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切实管好“用人权”。这项工作由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赵强同志负责。
9、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团结,开好高质量民主生活会,增强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这项工作由镇党委书记王品邦负责。
10、责任追究。对职责范围内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严格依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精神,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这项工作由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刘克武同志负责。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大滩镇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党风廉政 领导小组 责任分工 通知
抄 送: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