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办公室内部设施维修资金的请示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解决办公室内部设施维修资金的请示
广朝府办〔2012〕112号
区人民政府:
为充分发挥区行政中心办公用房功效,我办及时对部分办公用房进行了改装和维修,目前,已修缮完毕。由于我办财力紧张,无力垫付维修资金,恳请区人民政府解决维修资金3万元整。
专此请示。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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