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朝滩府〔2012〕47号
广元市朝天区大滩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食品安全重点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场镇各单位:
现将《大滩镇食品安全重点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主题词:食品安全 专项整治 方案 通知
抄送:区食安委、区应急管理办
大滩镇食品安全重点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严厉打击重点场所的“黑作坊”、“黑窝点”,净化重点场所的食品安全,镇安监办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食品安全重点场所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针对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农村“食品专业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工地等重点场所,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重点清理、取缔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依法查处从非正规渠道进货的食品经营单位。组织开展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建筑工地食堂等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排查治理中小学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通过重点场所专项治理,进一步整顿规范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单位等薄弱部位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的饮食安全。
二、整治重点
以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农村“食品专业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工地、旅游景区、中小学及校园周边区域等为重点场所,以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为重点单位,大力开展重点场所专项整治。
三、工作安排
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着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坚持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相结合,利用3个月的时间,分三个阶段开展集中整治。
(一)调查摸底阶段(
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全面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群众举报和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本监管环节范围内的重点场所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掌握重点场所分布和基本状况。
(二)清理整顿阶段(
根据调查摸底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对重点场所和重点单位开展突击检查,重点清理、取缔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三)规范巩固阶段(
完善治本措施,建立健全有效的重点场所的监管机制,不断完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要积极探索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要加大对重点场所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力度,加强日常巡回检查和监督抽检,发现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依法从重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履职。高度重视重点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充分认识到此项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狠抓落实,采取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的形式,加大执法力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二)明确分工,通力合作。城乡结合部、“城中村”、 建筑工地等场所的食品小企业、小作坊隐蔽性强,易于流动,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工商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整治;质监部门负责“食品专业村”、 城乡结合部、“城中村”、 建筑工地、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场所的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整治;卫生部门负责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建筑工地、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场所的小餐饮和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夜间饮食大排档的整治;城管部门负责流动食品摊贩的整治。
(三)加强督导,务求实效。各镇(区)、各部门要强化对本辖区、本环节重点场所整治活动的督查指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食药安办将联合纪委、监察局对各单位集中整治情况开展督查,对集中整治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者进行严格责任追究,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年度食品安全考核指标。